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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大家受到誤導,我進一步說明:&ldo;博士總結得很有道理,我同意前面兩點分析,至於第三點,可以肯定是人類所為,具體的原因不方便在這裡說明,請各位相信我。&rdo;
會議大廳裡引起一陣騷動,在座都是世界知名的專家,面對一個無名小卒說出的話,大家表示了異議。
霍華德博士看是我對他的分析提出置疑,一點不感到吃驚,他一早對我的思維方式有過瞭解且十分佩服,也知道我肩負著一個特殊使命,鎮靜的對大家說道:&ldo;大家請安靜,我個人完全相信龍先生的說法,也請相信,他不是一般的人物,我早就領教過了,以後大家會明白的。&rdo;
考古界的泰斗這樣說了,大家只能暫時相信。
會場重新安靜下來,我補充道:&ldo;既然不排除是人為的因素造成,想請各界的元老們仔細斟酌一下,看看你們手上所從事的研究當中,有什麼樣的一種技術,可以在瞬間將這幾樣含有不同材質的物件化為灰燼?&rdo;
眾位看我一語中的直指關鍵,對我有種刮目相看的態勢,大夥你一言我一語開始圍繞我的提議展開討論。
經過一番長久的討論後,一位美國科學家站起來說話了:&ldo;各位,請聽聽我的意見,我是從事光電研究的,專案組幾年來,一直致力於雷射在微創和微切割方面的技術改良,我相信,要想造成如此的破壞效果,唯有雷射技術可以導致。&rdo;
又有很多專家附和著同意美國專家的說法,美國專家進一步闡明瞭其中可能的原因,我一邊聽著一邊陷入深深的沉思。
雷射的原理,被發現於1916年,發現者同樣是得出質能轉換式的偉大科學家愛因斯坦,直到1958年才首次成功製造。雷射是20世紀以來,繼原子能、計算機、半導體之後,人類的又一重大發明,被稱為最快的刀、最準的尺、最亮的光,它的亮度相當於太陽光的100億倍。
最通俗的說法,雷射就是被高度聚集而成的光束,光是具有能量的,而高密度的光就蘊藏了巨大的能量,不僅亮度極大,其能量甚至可以遠超核能,採用現代雷射技術,把一束雷射射向距離地球38萬公里的月球表面,依然清晰可見在月表形成一個不大的亮斑,足以證明雷射能量之大和高度的聚合。
問題的核心還在於,雷射對物體的損傷性和爆炸所形成的破壞截然不同,爆炸是從外到內的大面積無規則性損傷,而因為雷射獨有的特性,它對物體的損傷分為兩種,一種是穿透性,比如,可以輕而易舉的穿透數厘米厚的鋼板,而用肉眼卻無法察覺,這種特性被廣泛運用到微切割上,還有一種是將聚集的能量在某物體內部進行釋放,讓物體由內而外產生一種層裂破壞,類似於定向爆破,可爆破相對還是很大的範圍,而雷射的層裂破壞可以小到芝麻大小,這就是微創的原理。
運用在人體內,雷射可以穿透皮層直達目標,讓目標被破壞,而對人體無損。
正因為雷射具有如此強的的功力而又毫無汙染,雷射武器的研究與運用大有趕超核武器的趨勢,遺憾的是,人類對雷射的認識來得太晚,已經讓核武器遍佈了世界。
當層裂的破壞單位足夠小的時候,物體即會呈現灰燼的狀態,而只有雷射的速度,才可能使世界不同地方的同樣事件在同一時間發生,這就是美國專家認定是雷射造成的根本原因。
進而,美國專家憂心的說道:&ldo;從原理上可以這樣解釋,令人不解的地方是,據我所知,人類的雷射技術還沒有達到能夠將巨大的物體透過層裂毀壞到灰燼的程度,還有一點,雷射的發射源存在什麼地方也是個疑問。&rdo;
對美國專家的說法我舉四肢贊同,心裡還想,當初博士問我麥田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