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請君入甕(第1/3 頁)
蔣州靜虛觀的事,楊遇安確實是從過往行商那裡聽來的。
泡在長江水裡的那種。
雖然訊息來源不便公開,但他現在只需要確定這個訊息是真的就夠了。
“參軍大人,主簿大人。”他對著法曹二吏道,“此事關乎公家利益,確實不容兒戲,還望兩位大人查個水落石出!”
法曹行參軍看了一眼楊遇安,又瞥了一眼陸孝通,最終示意主簿去翻查近月與蔣州往來公文,看看有沒提到這回事。
陸孝通終於有些慌了。
實際上他之所以願意用蔣州房產田產換取一個祠監名頭,並非出自什麼善心。
他早就收到風聲,蔣州那邊有意徵用一批佛寺道觀。
他雖自吹自擂是陸天師後人。
但糊弄一下小老百姓還行。
官府的大老爺們誰還在乎你這個?
陸天師乃是晉末宋初的人物,距今快有兩百年了,後人沒有一千也有八百,還差他一個平平無奇的陸孝通?
既然那些東西遲早不屬於自己的,他便乾脆趁早脫手,換個好前程。
為防意外,他過來江都後,仍舊與留守蔣州的家人保持通訊。
不過因為兩城相隔兩百里,中間又隔著一條大江,他又沒有使用官府快馬驛船的資格,故而只能拜託相熟行商幫忙捎信。
往往要一兩個月才能聯絡上一次。
對上一次收到家裡回信,已經是個半月以前了。
那時家人在信中並無提及官府徵用的事。
“這豎子不會是唬我的吧?”
他實在想不通一個小道童怎可能比自己還要訊息靈通。
……
小半天后,主簿手捧一份公文回到大堂,目光死死盯著陸孝通,充滿恨意。
原來一番查證之後,他發現小道童所說居然是真的。
陸孝通用來交易的產業在這個月初就被充公了。
這倒也罷了,關鍵是對方用來賄賂自己的田產,居然也包含在其中。
這個就不能忍了。
賄賂之事,只要無人舉報,這裡山高皇帝遠,尚可渾水摸魚過去……
但公家之物不成,都是記錄在冊的東西。
況且蔣州同樣歸屬揚州大總管府統轄,蔣州的那位郭刺史根本就是晉王殿下的心腹愛將。
這不就成挖自家晉王牆角了嗎?
“陸孝通該死!”
主簿心中暗罵一聲,當即奉上公文,對主吏道:“啟稟大人,此乃數日前蔣州刺史郭彥文大人呈報的一份公文,當中確實提到靜虛觀被官府徵用一事。”
“所以陸孝通果然犯了詐偽罪?”法曹行參軍拿起公文翻看。
“正是如此!”主簿翻臉無情道,“此人私賣公物,等同於詐騙官府財物,屬於詐偽罪的一種,按律當與盜竊同罪。還望大人從重責罰,以儆效尤!”
撲通!
陸孝通雙腿一軟,跪倒在地。
先前用於作證交易的證物證詞,如今反過來,全都成了自己變賣公物的罪證。
此番偷雞不成,反而把自己賠了進去!
“大人饒命啊……”
……
……
半個月後,后土祠已經從陸孝通一案的餘波中漸漸恢復過來。
影響肯定是有的。
譬如蕭閻自那日之後,再未出現在後土祠。
大概是沒臉再回師門。
又如第五觀主痛定思痛,回來宣佈戒酒。
但只堅持了三日,就故態萌發。
還美其名曰“為師近來心緒不寧,須喝酒助眠”。
“我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