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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斯。班尼斯在政治傳播學著作《新聞:政治的幻象》中說:政治新聞實際上是媒體、政府、公眾透過不完善的資訊交流,在不斷追求各自目的過程中,不斷變換和調整位置所形成的,它是三方選擇和博弈的混合物。在政治新聞產生的過程中,政府要維持自己的權力,推行自己的政策,它需要透過媒體來向公眾傳達自己的意圖;公眾需要知道&ldo;真實的&rdo;政治,他們只有透過各種媒體的報導來甄別判斷,並以此來決定自己的選票投向何處;媒體也並非中立的,它一方面從政府那裡獲得各種資訊,另一方面把它加工成最容易為公眾所接受的&ldo;新聞&rdo;再兜售給公眾,以此來獲取利潤。
新聞經過政府的表演、媒體的加工最後達到公眾手裡,這時它早已於其客觀的標準:&ldo;公正、平衡和真實&rdo;相去甚遠。政治事件中的價值觀、新聞人物的欺騙行為、報導的觀點很難完全中立、新聞時效性的要求等因素,都是掩蓋新聞真相的&ldo;元兇&rdo;。然而在新聞媒體受到保護的國家裡,掩蓋新聞客觀性的最主要而且無法避免的原因在於:法律無法約束那些龐大的媒體機構的道德責任。它們的行為準則就是贏利。肆無忌憚的市場利益使得新聞這個理想中的&ldo;獨立監督人&rdo;出現了道德的瑕疵,因此,它始終不能扮演一個合格的&ldo;民主把關者&rdo;,最終也不能把人們帶出&ldo;政治傳播的陷阱&rdo;。
市場經濟與民主制度不是最完美的東西,只是最不壞的東西。讓所有美國人引以為豪的正是他們自認為擁有世界上兩個最不壞的東西:繁榮的市場經濟和自由的民主制度。然而即使是在這個自認為最不壞的社會裡,仍然不能兼顧新聞的自由與道德。人們追求新聞的自由,卻無法避免法律約束之外的道德風險。人們走出了&ldo;權力暴政&rdo;,卻又掉進了&ldo;市場暴政&rdo;。
92 關於媒體的作用
對於社會輿論的主要載體‐‐公共傳媒的角色和功能,有兩種尖銳對立的觀點最為流行。一種觀點認為:媒體應該是政府或者執政黨的喉舌,&ldo;筆桿子&rdo;只能為政權對社會的控制和整合服務;另一種觀點認為:媒體作為另一種社會力量(西方稱為&ldo;第四種權力&rdo;)的主要載體,必須將對政府及政治權力的監督放在首位,媒體只有作為政府的天敵存在,社會力量對比才可能實現均衡。
顯然,前一種是集體主義、國家主義的觀點,後一種是自由主要、個人主義的觀點。兩種說法分別側重一端,在理論上都有片面性,在實踐中必然表現出各自的不適應性。
將媒體純粹作為政府或者執政黨的喉舌,20世紀社會主義陣營國家作了多年實驗;實踐證明,只有在國家意識形態作為一種政治理想得到民眾自覺認同時,媒體的喉舌作用才能達到理想效果。換言之,只有在全社會已經整合於某種國家意識形態之下時,媒體作為喉舌才能起到強化整合的作用。在國家意識形態的整合作用已經大幅削弱的情況下,政府嚴密控制媒體最多隻能起到壟斷資訊、清除不利資訊的作用,很難對社會的精神整合有所幫助。在全球資訊化時代,媒體對資訊的過濾作用也在不斷弱化,如果再嚴格控制媒體,可以說是事倍功半,費力不討好。這種情況充分說明瞭社會需要新的整合方式和手段;死扣住媒體的喉舌性不放,只會斷送建立新的整合機制的時機。
如果媒體純粹作為政府或者執政黨的對立面存在,以監視政治權力為己任,一方面這種媒體在中國當前的土壤下難以持續生長;另一方面,在政權體制暫時還難以作出大的變動、社會積壓了多種尖銳矛盾的條件下,此類媒體將拌演激化民間與政府對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