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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四天之前的十九日,稻垣化裝秋本的模樣到了南千住,為了讓清掃女工目擊自己而伺
機躺在電影廣告招牌下面。達此目的之後,稻垣又換上原來的衣服乘上了電車,在上電車
之前還買了晚報。他在車內閱讀報紙,與其說是城市人的習慣,莫如說是為了用報紙遮臉,
不願意讓熟人看見自己。但他沒有想到在那份晚報上登載有朋友的兒子遇難的訊息。為了
表白自己的行動,他又在吉祥寺下車發了唁電。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他沒想到市內、
市郊的晚報內容不同。
現在還弄不清他為什麼要進行這一套表演,但唯有這樣的推理,才可以解釋清楚他行
動的始末。這時,來宮目不轉睛地疑視著前方,自言自語地說道: &rdo;事情的經過大致就
是如此。只要弄清其理由,整個案件必然會迎刃而解。&ldo;
第十章 雨雪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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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來宮警部第三次來到南千住千龍館。去年十二月十九日,目擊秋本模樣的清
掃女工還未上班。那天,她又是上晚班。在她來之前,來宮決定在附近一帶瞭解一下情況。
來宮找了許多人打聽當時的情形,有電影院的工作人員,有附近市面上的人,還找了一些
棲身於簡易旅館的臨時工。因為事情發生後,已經一個多月,再加上被害者又是個不起眼
的臨時工,所以有些人早把這件事忘了。雖然有的人還記著這件事,但沒有找到一個親眼
看見秋本曾躺在那裡的人。有的人說也許看見過,但再仔細一問,其回答又是模稜兩可、
難以捉摸。總而言之,從十九日以後到二十三日之聞,沒有任何人可以肯定親眼看見過秋
本躺在那裡。對此,來宮心裡感到滿意。因為只要沒有其他的目擊者出現,就證明自己的
判斷能站得住腳。
過了一會兒,以前那個清掃女工來上班了。來宮向她再次打聽十二月十九日的情況。
她的回答看來也不是十分肯定的,她說: &rdo;當天,確實曾看到躺著一個人,是個臨時工
模樣的打扮。。。。。。&ldo; &rdo;以後呢,你沒有把他趕走嗎?&ldo; &rdo;警官先生,您不知道
這裡每天要清掃多少次,剛剛拾過,馬上又是紙屑、果皮滿地亂扔,所以,有時我們也是
草草了事。那天,廣告招牌下面,我乾脆就沒有去打掃,因此,我也說不清楚躺在那裡的
到底是個活人還是個死人。反正,當時我是沒有想到那是具殭屍,我始終以為是個醉漢在
那裡酣睡。只是因為他當時的服裝和以後發現的屍體一模一樣,所以,我就以為他是在四
天之前就躺在那裡了。&ldo;看來,只能肯定兩件事:一是十九日傍晚,有個身穿和秋本同樣
服裝的人(也許是其屍體)曾經躺在電影廣告招牌的下面,二是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發現
那裡有具屍體。
照此看來,來宮的判斷完全可以成立,即十九日躺在廣告招牌下面的是經過化裝的稻
垣;秋本的屍體是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夜被運去的。
來宮回到三鷹警署的偵查總部,馬上把自己的分析從頭到尾向大夥兒說了一遍。日高
又驚又喜,嘖嘖稱讚,但也提出了疑問,說: &rdo;那麼,稻垣為什麼要來這一套表演,這
樣作對他有什麼好處呢?&ldo;日高的疑問也正是來宮自己百思不解的難題。大室警部坐在一
旁,一邊用紙擦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