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廢除奴籍與清查人口(第1/2 頁)
,登上皇位的我很慌啊!
土地與人口的關係直接決定了古代王朝的興衰。
王朝新立伊始,受戰亂的影響,人口大量減少,大量土地撂荒,農民不缺土地來生存,隨著人口規模的恢復,大量的土地再次開墾出來,糧食產量也隨之增加,相應的國家稅收也跟著增加,國力增強,這個階段是王朝的上升時期,也是黃金時期,可人口的繼續增長一旦超過了土地所能承擔的數量,王朝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等到土地兼併的大量出現,朝廷的大量稅收被個人吞噬,朝廷的財政陷入下滑之中,百姓的抗風險能力越來越弱,天災人禍之下,活不下去的百姓就會漸漸起來反抗,到此之後王朝會陷入一個惡性迴圈之中,國家越窮越要向百姓增稅,百姓越來越窮困,出現國民皆窮、四處烽煙的局面,這時候要是在碰上大面積天災或是外族入侵,王朝就離分崩離析不遠了。
從王朝的興衰過程不難看出,防止土地兼併的重要性,土地國有正是對付土地兼併的終極手段。
李元喆沒想過李唐能千古傳承,但也不想大唐去繼續驗證王朝不過三百年的痛苦輪迴。
要想自己的後代安穩的生活,那就要從現在開始攢人品積陰德了。
土地的贖買不是問題,幾十家士族抄家的所得足夠應付贖買所要付出的財物了。
士族手中本來就有大量的土地,加上進入李元喆清理黑名單的豪族劣紳手中的土地,朝廷能直接掌握的土地有可能超過兩千萬畝,就當下的情況看,李元喆要消化這些土地就已經很吃力了,他清楚土地所有制的改變不可能如曹曼說的那樣一步到位,所以他打算先在這些土地上做文章,把這些土地打造成樣板,讓其他人見識到土地國有的優越性。
這麼多土地所需要的勞動力是個天文數字,世家隱匿的人口和原有的佃戶加在一起也承包不了三分之一的土地,即使算上大唐境內無地少地的農民也沒辦法把這些土地全部開發出來。
李元喆必須要給朝廷找到足夠多的承包人才行。
思來想去,他把目標放在了大唐登記在冊的奴籍人口身上。
華夏古代在秦之後就基本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奴隸了,因此奴籍人口和奴隸有著很大的差別,比較明顯的區別是奴隸是指失去人身自由並被他人任意驅使的,為他們做事的人,而奴籍人口則更像是一種與主家簽訂了契約的終身制員工,更接近於“婢僕”或是“使役”,是一種人身依附,雖然可以如奴隸一般買賣,但在法理上是人而非物品,而且奴籍人口也是要交稅的,只不過他們應交的稅款是由主家來承擔的。
因為隋末戰亂的影響,很多百姓為了求活而賣身士族豪強,這就造成了唐初奴籍人口的數量奇多,李元喆在民部和刑部看到奴籍人口資料就多達兩百多萬,超過了人口總數的十分之一,儘管他知道這種局面會在以後的時間裡慢慢得到緩解,但他心中依然很不舒服。
不只是因為後世的平等概念作祟,還因為奴籍人口的存在嚴重限制了人口的流動和勞動力的分配,很不利於他改造大唐的計劃,所以這次他乾脆徹底解決奴籍人口的問題。
七月底,關中、河東道、河北道、河南道、劍南道、隴右道及蜀中基本平定,正在范陽抄家的李元喆釋出了一系列的旨意和律法。
首先是《廢奴令》,廢奴令規定在大唐境內徹底廢除奴籍及人口買賣,所有登記在冊的奴籍人口自動轉為大唐正式的戶籍人口,主動解除所屬奴僕關係的東主可以得到每人兩擔糧食的減稅補償,獲得自由身的奴籍人口可在當地的官田之中獲得每人二十畝的承包田並免稅一年。
其次是頒佈《土地贖買條例》,條例規定大唐所有官家土地交給大唐皇家商行代管,每戶私有土地不得超過一百畝,其中水澆地不得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