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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淵還是抱著那把劍。腰間勒著束帶,褲腿扎進短靴裡頭,光是往那兒一站,就能看出與常人不同,氣場逼人,氣勢凜然。

&ldo;你能不能不要總抱著這把劍?&rdo;毓秀從他手中接過劍,&ldo;我是邀你與我同行,不是讓你帶著劍,外人都不敢靠近我,那你讓我如何玩得盡興?&rdo;其實還是毓秀不喜魏淵老抱著那把劍,那劍束縛了他,如果沒有這把劍,魏淵該是放歌縱酒浪蕩天涯的俠客,不該陷在鍾府官場朝廷這汙濁不堪的泥沼裡。

魏淵還想彎腰去撿劍,卻被毓秀一把攔住,&ldo;撿什麼!怎麼,沒了劍,你的拳腳功夫還保護不了我了?今日不許帶劍出門,便是我說的!&rdo;她偏偏不信,沒了劍,魏淵還就不是魏淵了?

&ldo;小姐從前不愛穿這顏色的。&rdo;魏淵沒了劍顯得有些不太自在,也不知小姐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出門就算了,還不許自己帶劍,他向來是個劍不離手的人,沒了劍,就像少了什麼。

魏淵沒了劍,毓秀也感受到他骨子裡的不自在,扭頭道,&ldo;這顏色怎麼了?楚都的年輕姑娘都喜這些亮色,我倒不能穿了?&rdo;魏淵手足無處安放的模樣又讓毓秀看得揚起嘴角來,&ldo;哎啊,你沒了劍,竟變得同春纖一樣了,哈哈哈哈……&rdo;

這鬼機靈!倒逞了口舌之快,奈何魏淵嘴上功夫不行,也說不出什麼,就生生被毓秀取笑了一番,雖然面上還是癱著,可心裡頭早就樂開了花。他的小姐,做起事來一板一眼,可擺出眼前這小女子的嬌俏模樣,又太過惹人喜歡,魏淵受得她說狠話,受得她耍性子,受得她種種,唯獨受不得她吃半點苦。

&ldo;出門在外,休要再叫我小姐了。你就叫我毓秀。&rdo;她難得出一趟門,卻被魏淵張口閉口的小姐跟著,倒也難受起來,&ldo;我出門不易,你這板著個臉,本就玩不開,再帶上這稱呼,怕是要把人家擺攤的商戶都給嚇跑了!&rdo;邀魏淵同行,一來是為了答謝趙府的恩情,二來更有毓秀的私心,她也想久違地放鬆一下,而她希望陪伴自己的是自己最為信任之人。

出了鍾府拐兩個彎便是楚都最為繁華的永安街,毓秀抬頭張望起來,街上人群熙攘,叫賣不絕,街寬數丈,兩輛馬車並騎而不擁擠。楚都奢靡並非虛傳,熱鬧非凡,又逢喜慶時日,更是人潮擁擠,街邊的美人樓裡也是紙醉金迷。

魏淵不知何時已然拉住了她的衣袖,極顧禮儀地僅僅只是毓秀的衣袖,人頭攢動,他生怕毓秀在人群裡與自己衝散,又不敢唐突於她,只拽著她的衣袖,指尖卻抓得十分緊。

毓秀被他拉著衣袖也走不太快,而這樣的生活的確是她心心念念多年的,只這一次,哪怕十分短暫,她都想好好珍惜,這一世,也許是最後一次了。

風花雪月都與她無甚關係。

正文 第七十一章:花燈會上佳人笑(二)

毓秀從前總是喜歡與婢女偷著出府,糖人她也愛吃,可惜每次握著糖人回去都會被母親責罵一番。十二歲的時候,她偷偷讓回鄉探親的婢女從外頭帶了糖人回來,卻被母親見到,卻被母親罰跪了一整夜,大周氏言她是鍾家的小姐,是不該吃這樣的東西,會折了身份。她跪在祠堂裡,始終想不明白憑什麼鍾家的女兒就不能吃糖人,雖到天大亮的時候她也沒想明白,可自那以後,她時刻都記著自己是鍾府的女兒,再不去碰那些。

魏淵見毓秀盯著攤子上的糖人分了神,從未想到她竟然會對這玩意兒有意思,一隻手拽著她的衣袖,另一隻手從腰間掏出錢袋來,轉身對著賣糖人的攤主道,&ldo;給我來兩串吧。&rdo;他接過糖人,遞到毓秀手裡,&ldo;買了便是,看了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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