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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以為自己這一生只會和女巫做伴,再也不可能接近任何男人。這也是她打算拒絕夜鶯的原因……並非出於不信任,而是來自內心的畏懼。
但羅蘭·溫布頓改變了她的看法。
他看自己的眼光實在太普通了——就像他曾目睹過無數次一樣,在夜鶯的房間第一次見到羅蘭時,她還以為是對方隱藏得極好,加上夜鶯在一旁的緣故。可接下來的幾天,他的神色依然如常。
莫非是因為王子殿下的眼光要比一般貴族高出太多?
還有那捲契約,溫蒂原以為只是種形式而已。但她展開閱讀時,卻發現裡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條款,不僅規定了責任,還寫明瞭自己擁有的權利。
這簡直不可思議!將女巫納入麾下,不剝奪自由就算寬厚無比了,居然還在契約上告之自己的權利?
例如第21條(溫蒂頭一次見到這樣的書寫方式),自己可以擁有帶薪假,按下面的詞義解釋,意味著她可以光拿錢不幹活。接下來一條,女巫應完成僱主佈置的實驗專案,但當部分專案女巫自覺難以完成或產生不適時,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絕申請。再下一條,僱主應提供並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當該部分條件未滿足時,女巫可以單方面中止契約。
這些條款讀起來有些繞口,但意思表達得很清楚,簽訂契約的女巫並非王子的個人所有物,她同樣擁有和責任對等的權利。在這封契約中,她感受到了對方的誠意——如果只是為了形式,沒必要將條約列得如此詳細。
想到這兒,溫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鶯,她十分清楚對方的經歷,也明白她從心底裡對貴族的厭惡。而此刻,夜鶯在與羅蘭交談時,語氣和神態中已多了份別樣的情感——這點變化恐怕她自己都不清楚。
離開大部隊獨自前往邊陲鎮只有兩個月,僅僅二個月時間的相處,夜鶯便完全信任了這名男子。
從她寧願和共助會斷絕關係,也要回到邊陲鎮來看,在她心中,只怕羅蘭·溫布頓殿下要比共助會更有希望帶給女巫真正的歸宿。導師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會締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來的姐妹,都是多麼不易。
溫蒂知道,自己已經回不去了。既然被命運帶到了這裡,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鶯的選擇?就像過去曾無數次相信她那樣——
「溫蒂?」
「啊……」溫蒂回過神來,發現閃電的能力已經測試完畢,所有人都在注視著自己。
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
下定了決定的話,自己也不能輸給後輩,對吧?
就在此時,西邊再次傳來號角的嗡鳴,聲音在群山中迴蕩,打破了小鎮的寧靜。
第六十五章 不祥的徵兆
之前也有過數次吹響號角,多是數十隻邪獸陸陸續續地襲擊邊境,民兵隊已能熟練應對。
所以羅蘭並不慌張,他宣佈中斷訓練,讓溫蒂和閃電回城堡休息,安娜保護娜娜瓦前往醫療遠等待傷者,自己則和夜鶯趕赴城牆。
不料閃電卻提出了抗議,「身為探險家,來大陸西境這麼久了,居然還沒有親眼見過大規模邪獸進攻,說出去簡直愧對自己身份。我要求一同前往!」
羅蘭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對方的抗議,並吩咐溫蒂看好閃電,嚴禁她在邪獸肆虐時間到處亂跑。
隨後他望向夜鶯,後者點點頭,上前抓住羅蘭的手,踏入迷霧,向城牆方向直線前進——自從知道夜鶯能將接觸物體一併帶入迷霧後,羅蘭立刻就迷上了這種旅行方式。直穿障礙,無視地形,一步數米,頗有些方寸之地任我行的快感。
抵達城牆腳下,羅蘭找了個沒人的角落脫出迷霧,獨自走上防線。遠處的原野一片雪白,他並未看到邪獸大舉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