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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南山劫 第七章 兇光初顯同人助
第七章兇光初顯同人助
兩天了,龐薇還是沒有音信。
按照法律,一個失去蹤影的公民四十八小時後好杳無音訊的話,那就可以報案,構成失蹤案條件的話,警察就會介入調查。
接到報警的總局會根據失蹤人口的戶籍所在地,將案子攤給不同分割槽的派出所。也就是說,對一樁失蹤案最為熟稔的,當屬公安局分管下的派出所了。
在龐薇爽約後的第三天,馬克特意給龐薇家附近的派出所打電話瞭解情況,但是派出所卻說沒有人報案。
這種事一向都是民不舉官不究。馬克就納了悶了,怎麼龐薇的媽媽也不報案嗎?
他給龐薇家裡的座機打電話,沒有人接。
馬克聽著電話裡的忙音,心裡空落落的。
正好隔壁辦公室的小王過來送檔案,最近發生的命案讓他們同事之間見面的機會更多了。小王把懷裡的一堆檔案放在辦公桌上之後,看到馬克入了魔一樣拿著電話發呆,便問:&ldo;哎老馬啊,你這是怎麼了,發什麼呆啊?&rdo;
馬克這才回過神來,把座機扣好,不好意思的一笑:&ldo;沒事……哦哦對了,有個事!&rdo;
&ldo;怎麼了?&rdo;小王說。
&ldo;龐薇她是不是還沒來上班呢?你這兩天見到她了嗎?&rdo;馬克調整了一下坐姿,嚥下口唾沫,問小王道。
小王回答說:&ldo;對啊,我這也好久沒見到她了。前段時間發生的命案,死的那個叫林程山的男的,屍檢的時候都是請別的市區的法醫來做的檢驗。也不知道龐薇怎麼了……&rdo;
馬克的心裡又不安了起來。
跟小王寒暄一陣,扯屁了半天之後,馬克找個藉口把小王送走。一時間辦公室又只剩下他一個人,真正的體會到什麼叫坐立難安。
不行,還是得問問局長才行啊。
他猶豫再三,這種事兒,好像自己去過問不太好吧……人家局長憑什麼告訴你龐薇的訊息。但是不去問吧,那龐薇的下落不明,可是也沒有人來報失蹤……
思來想去,馬克的薄臉皮終於向好奇心妥協了。他邁出辦公室,把門虛掩著,就向著所長的辦公間走去。
平時幾步路就走到盡頭的走廊盡頭變得格外漫長,所謂境由心生,並非路長,而是心遠。
馬克鼓足了勇氣,才花了足足十分鐘的時間來到局長辦公室門前。曾經熟悉的門牌,現在上面的字讓馬克看的觸目驚心的。
他敲敲門,沒有人。
也不知道是應該高興還是該鬱悶,馬克心情複雜的離開了。
不過他的這好奇心的火焰並沒有因為局長的不在而熄滅。林程山的案子懸而未決,事情似乎陷入了瓶頸,誰都認不出那個領著他離開酒吧的人是誰。而馬克則趁著這案子陷入僵局的功夫偷了個懶,開車去龐薇家。
這一路上,又顯得格外的長了。馬克迫切的想知道,當初龐薇媽媽那麼傷心,為什麼到了可以報案的時候,他又不報案了呢?
龐薇的所在的小區在寒城市的東區。
前文交代過,東區這裡風景秀美,空氣清新。其實完全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樣的形容,那就是這裡很冷清,人也很少。
小區裡靜悄悄的,樓上窗戶裡亮著燈,點著路燈的小區的街上沒有人在走。
馬克下了車,就特別後悔為什麼沒有帶甩棍來了。
雖然警察會有配槍,但是真正到了要緊關頭,那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