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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朝鮮的影響力日增,日本與親日派的忌恨日深。朝鮮君臣初尚對中國存敬畏之心,久則漸起不滿之意。一八八四年吳長慶及所部半數,以中法關係緊張,奉命調防遼東半島,留韓三營由總兵吳兆有統率,袁世凱副之,名義為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營務。同年中法戰爭擴大,中國失利,駐韓日使加緊勾結親日派金玉均、樸永孝、洪英植,煽惑國王李熙,說是中國行將崩潰,朝鮮欲圖改革獨立,正為其時。李熙的態度動搖,思稱雄自主。駐韓日使與親日派密謀舉行武裝政變,袁亦嚴行戒備。
一八八四年十二月四日,政變發生。日軍佔據王宮,親日派奪得政權,親華派大臣多人遇害。袁世凱立即率軍彈壓,以美、英、德使領勸暫緩進攻,朝鮮大臣為了國王安全,亦有顧慮。第三天,情勢愈為險惡,袁即進王宮,擊敗日軍,中日各傷亡數十人,洪英植被殺,日使出走,使館焚毀。是為&ot;甲申(一八八四)事變&ot;。
中國恐事態擴大,中樞密諭李鴻章切勿與日生釁。本此原則,李與赴韓查辦的吳大澂商定派丁汝昌率兩快艦先往,命袁不得妄動。日本軍人高唱&ot;膺懲清國&ot;,法、美從中慫恿,日本政府當局則決定利用中、法戰爭,以談判方式與朝鮮解決,不追究事變責任,不許中國過問。一八八五年一月,日韓訂立京城條約,朝鮮對日謝罪,撫恤傷亡日人,賠償損失。一如壬午事變,中國在軍事上一時佔了上風,外交上不敢向日本明白詰問,含糊了事。更大的失策為中日天津條約的訂立。
日本對韓策略,自始即為將中、韓分開。京城條約既訂,趁中、法戰爭尚未結束,特遣伊藤博文來華,與李鴻章在天津會議,要求中國撤兵,懲處營官,補償日本民命財產。李於伊藤未到之時,已考慮共同撤兵問題,表面上爭辯雖烈,實無關宏旨。一八八五年四月十八日,天津條約簽字,中、日駐兵一律撤回,兩國均不派員教練韓軍,由朝鮮選僱其他外國武弁擔任。將來朝鮮若有變亂,中、日如須派兵,應先互相知照,事畢撤回。李之所以同意撤兵,一以越境遠戍,操縱難盡事宜。二為駐兵本為防日,日兵既撤,中國已無再留兵必要。三以約中有先互相知照的規定,將來日如用兵,可隨時為備,不虞其潛師突襲,即他國侵佔朝鮮,中、日亦可會商互援。他忽略了中、韓關係與日、韓不同。有了這個條約,無異承認日本的在韓地位,並束縛了中國的行動。他又認為伊藤無意吞併朝鮮,日本的富強尚須十年內外,系中國的遠患,非目前之所憂,中、日暫可相安無事;中國如及時自強,朝鮮可保。但是中國致力於自強已二十餘年,日本僅十餘年,今後十年中國的成就能否超越日本,恐李亦無把握。他於伊藤的雄心,缺乏認識,甚至希望與日本併力以抗第三者對朝鮮的侵略,始終不忘&ot;以夷制夷&ot;,結果反為日本所制。
第七章 憂患中的自強運動(下)(一八七四至一八九三)
第一節 洋務的再度推動
一、慈禧繼續當政
慈禧嚴刻寡情,對同治甚少假以詞色,動輒呵斥,使其唯命是從。同治頗有小慧,性好嬉戲,母子之間遂生隔閡。一八七二年,同治年十七歲,舉行大婚,次年二月親政,慈禧驟感寂寞。復以不喜她的兒媳皇后,同治夫婦生活受到干涉,鬱鬱不樂,左右嬖倖乘機媚誘,微服出入市厘,涉足酒肆青樓。一八七三年十一月,同治為逢迎慈禧,博其歡心,宣佈重修圓明園。以西北軍事需響孔殷,大婚用費已近二千萬兩,府庫支絀,言官奏請從緩,恭親王、醇親王、軍機大臣等同以為言。同治不許,並以察看園工為名,一再出宮。
一八七四年七月,同治的師傅李鴻藻等相繼上疏,或勸讀書、勤政,或請節用、愛人,或言焚毀圓明園之人尚在,&ot;安能禁其後之不復為?&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