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剩下的手稿(第1/2 頁)
在白鹿村待了七八天,到了離開的時候。
心裡想著要去一趟秦進。
秦進那邊的經理早就想著約見一下鹿兆鵬。
白鹿原隔著省城也不過三四十公里,踩著腳踏車大半天也能到省城了。
和家裡的人招呼了一聲,鹿兆鵬便離開了。
之前也去過了省城,只不過還從來沒去過秦進。
信件的傳遞太慢,儘管只有幾十公里,也要花上數天的時間。
真有大事的話,還不如踩著個腳踏車去一趟省城。
早上出發,差不多近兩個時辰才到了省城。
省城的環境比滋水縣好,比白鹿村更好,人聲鼎沸,人流如織。
秦進也是一家大雜誌社,鹿兆鵬問了下本地人很快就問到了地方。
一家雜誌社,頗有些規模,租了一間大房子。
裡面有著好多的人。
鹿兆鵬走了進去。
雜誌社的人看到鹿兆鵬,還以為他是讀者之類的。
穿著還是滋水中學的校服。
比較板正,鹿兆鵬穿著這衣服還要舒坦一點。
“同學,你這是找人?”
一個工作者向鹿兆鵬問道。
鹿兆鵬點點頭,“對,我找秦進的秦經理,對了,我是鹿歌。”
本來還想著一個小年輕一過來就找經理還想著問問是什麼情況,聽到鹿歌兩個字,一下子來起了精神。
“你是鹿歌?”
工作人員看著鹿兆鵬。他們秦進的人沒有幾個人不認識鹿歌的。
最近幾期的秦進,熱賣,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鹿歌,在秦進雜誌的每一個人基本上隔三差五的都要聽到鹿歌的名字。
此時他看著鹿兆鵬,還有些不太相信,一直還以為鹿歌會是個中老年人,那種非常有民族使命看著非常大氣的那種。可此時看起來未免也太年輕了點。
有些好奇,再確認一下,“您真是鹿歌?”
“如假包換。”
雖然有些不敢置信,但想著那些個大作家也有年少成名的,動搖了,“您稍待,我這就去叫經理。”
小跑著去了經理辦公室。
沒一會兒,秦進的人員都出來了,看著鹿兆鵬。
經理把鹿兆鵬單獨帶到了辦公室。
“鹿先生,歡迎歡迎,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勝過聞名。我與鹿歌先生算是神交已久了。”
“秦社長,接到了你的信件,我抽了時間便過來了。這次來是準備著把射鵰的剩下的稿件全給了過來,後面的章節,共有九十萬字。千字十塊,這兒就是九千塊大洋。”
這一個多月來,鹿兆鵬花費大量的時間,把九十萬字都趕了出來。
對著金先生的鉅著是一字未改。
也沒有能夠改動的地方。
“九十萬字!”
秦經理沒想到字數竟然會有這麼多,加上之前的十萬字,剛好,近百萬,這可是超長篇的小說了。
他有些糾結,既驚喜又有些失措。
射鵰的影響力在這幾期的雜誌發行已經能夠完全的看明白了,發行量都是之前的兩倍甚至還要多。
所以無論如何,他都是要留下這些手稿的。
鹿兆鵬直接從包袱裡把手稿拿了出來,厚厚的一大摞。
“秦社長,你看看,這兒便是射鵰的全文。全文講的是一個家國大義,一個非常完整的故事,不會說到了後面的章節,我為了騙稿費而胡寫一通。”
“鹿歌先生我是相信的。”
雖是這麼說著,還是拿著桌上的手稿看了起來。
審了這麼多年的稿子,鹿兆鵬的這個稿件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