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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個題材群眾喜聞樂見,對國家貢獻巨大,但對書寫者來說,名聲殺傷力絕對是核武級別的。一提起這茬,讀者們根本不會再想起作者還有其他什麼作品。
《金》原著是一部七八十萬字的宏篇世情鉅著,好在啟靈撫靈都不是必須要有完整的文章,相反地,將書拆成幾部交易將會更有利於他佔據主動地位。
認真寫完幾章,程塵只覺心浮氣躁。
鶯聲燕語呢噥似在耳畔,妝粉胭脂暗香縈繞,港片裡那位劍眉飛揚、青紫薄唇的妖孽形像漸漸浮現,邪魅挑眉勾唇一聲笑,幾欲脫紙而出!
未成年少年臉紅耳熱地&ldo;啪嘰&rdo;一下蓋上字紙,險險失態,這種曠世鉅著果然耗費心神與精力啊!話說這位尚未成形的西門大官人,怎麼眉梢眼角,好像,好像……
&ldo;程塵,出來吃晚飯。你已經寫了三個多小時了,起來走走,晚上別又喊腰痠背疼。&rdo;阿郎低沉又帶著些沙啞的聲音在門外響起,&ldo;我煎了香骨魚,每條都焦脆又香嫩,你不是最喜歡了嗎?&rdo;
&ldo;知,知道了,馬上來!&rdo;程塵的嫩臉轟地一聲紅透了,怎麼聽到這傢伙的聲音,就想起他無助地在自己魔爪下呻吟的樣子。那劍眉微顰,深目含幽的模樣,我去!西門大官人的神情簡直肖似大狼八分。
程塵一巴掌捂住火熱騰騰的臉,幸好沒人瞧見安大師這付德性,莫非,莫非自己是個潛意識的深櫃?!
不能吧?當年在魔都,身邊朵朵桃花開,那可都是盤靚條順的好姑娘,沒能修成個正果,只能說是無緣。公司裡一堆不修邊幅、雙目茫然的眼鏡宅男,哪怕他閒著擼裡番都沒想起過有什麼與眾不同的性致。
怎麼如今換了個小鮮肉的殼,他就搖搖擺擺不那麼正直了?!
錯覺,完全是錯覺。程塵在心底默唸十八遍,嗯,果然是錯覺!
然後,安大師愉快地去吃好兄弟精心為他準備的晚餐了。
香骨魚好好吃,就是中間的刺排有點麻煩,程塵吃得眉花眼笑。更開心的是見到最愛和他搶菜的蔣姓保鏢,只搶到一根小魚就再也沒摸到過這盤子的邊,正悻悻地蹲一邊啃肉骨頭,一邊還喃喃&ldo;默唸&rdo;:見色忘友,見色忘友!
話說,明明大家都是貼身保鏢,但蔣某人不知為什麼總能搶到在餐點輪值,另一位貌似耿直的兄弟作為暗哨,就只能蹲在不知哪個旮旯的隱密角落裡吃盒飯了。
一隻大手悄悄捏走小魚,細心地剔除中間的刺排,又悄悄地把魚放回盤子裡。
程塵悶頭大嚼,一眼都不看那手的主人,耳根子不知不覺地越來越紅。
他心底絕望地呻吟一聲:這是吃棗藥丸的節奏啊!
蔣某人蹲在一邊,小圓臉吃得油滋滋,看著默不作聲的倆,哼哼嘿嘿地發出些無人能解的詭異笑聲。
晚上,程塵不敢再寫什麼惹火的大黃文,目不斜視地端坐在寫字檯前準備開工。一點都沒看見什麼洗白白後,優美強健的腹肌半露半掩,斜斜躺在大床上的程大官人;更沒看見什麼綠幽幽,半是渴望半是憂鬱幽怨的一雙狼眼。
至於臉怎麼又紅了,那是精神煥發!
伏案深思,想著想著,心思就投入了寫文之中。
生子的問題,小黃文是解決了一大半的生育率、啟靈率問題,程塵也十分相信種花家第五大名著的強悍實力,說不定就又能搞出個鎮國來。
但是對于越氏這種奇葩的血脈來說,對於一般人有效的,還真不一定能加持太多。為保險起見,程塵決定從另一個角度再來寫一篇短文。
生子,重要的就是能生。
種花家歷史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