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8 章 民國奇事18(第1/2 頁)
原主可不就是這樣嗎?
正當紅的時候,連政界要員們,也要尊他一聲“墨老闆”。
他身邊圍著的公子哥兒,小姐太太們,更是數不勝數。
可一朝演砸了場子,圍在他周圍的那些票友們,就紛紛翻臉反踩了起來,那種恨不得他死的勁頭兒——不知道的,還以為墨笙真做了啥奸/淫擄掠的缺德事兒呢!
然而他不過是唱砸了一齣戲罷了!
因著這種極為扭曲的社會地位,唱戲時還沒成角兒的,就奔了命的往臺上走。
一旦紅了的,除了那些一心鑽進戲眼裡出不來的戲瘋子,其他人這時,就已經開始給自己找後路了。
這個時期,最流行的就是女唱生,男唱旦。
唱生的女伶們一朝出了名,就有各界的公子哥、大佬們差人來請。
光明正大的請吃飯、請跳舞、請留宿,要是她看上其中哪個了,不出幾天,眾人就能喝到擺桌的酒席。
等以後再出門,這人多半兒就已經是貴人藏在府裡的姨太太了。
梨園裡出身的姑娘,嗓音好,身段佳,眉眼流轉間,自有一般風流。
所以這時候納戲子,儼然已經成了一種風尚——上海灘這幫大佬們,只要是好女色的,身邊多多少少都藏著一位梨園出生的姨太太。
要是這女人運氣好,遇到個痴情些的,休了原配接回家去當夫人,也不是沒有的。
遠的不說,讓秦蟒跟黃七月鬧翻的那位“夜來香”,就是梨園出身的當紅女伶。
女的如此,男的也逃不出這個怪圈兒。
當然,男人操作起來,就沒有女的那麼簡單了。
這時候,大上海里好男色的或者男女通吃的,皆往各大私寓裡去。
什麼叫私寓呢?
私寓是戲班子以堂為名,園主買入兒童與少年們,立下賣身契,讓其自幼就學戲,等成角以後,自有“性趣”不同凡響的公子哥兒前來捧場。
一些堂子的主人,白天讓徒弟演戲,晚上就做陪酒、陪聊的營生。
男旦們在臺上以男扮女,在臺下被稱為歌郎。
懂行的都曉得:捧戲子、喜歌郎、玩相公,是民國時期玩男色最流行的三段跳了。
等一來二去的熟了,當紅旦角兒們就會從周遭的追求者們中間,挑一個自己喜歡的出來,結成相好。
年輕時,兩人儼然就當成一對兒情侶來處,等年齡大了,情深一點的,對方還會幫他娶妻置產呢。
這麼兩相一來,既有了撐腰的靠山,還不耽擱傳宗接代,所以不少唱戲的旦角兒,都會走上這條路。
甚至為了個好一點的“相好”,明爭暗搶,手段頻出。
更奇怪的是,那男人家裡多半也不會反對——與其納個可能爭搶家產的女人回來,男人既不要名分,又不會生子,那是最安全不過了。
甚至有些原配,在剛發現自家男人有花花腸子時,就讓人引誘著他往私寓裡去。
這就是為了防著他抬姨奶奶回來生孩子,跟自己的孩子爭家產。
當然,慶豐堂雖然也以堂為名,但好歹也是有點歷史的老戲班子了,向來不做這種營生。
但受當下的影響,堂裡的角兒們,也一肚子的花花心思。
原主倒是一心奔著“戲瘋子”去的,所以他身邊雖然圍著不少的公子哥兒,但都是當朋友們來處的。
後來他倒臺得那麼幹脆,未嘗就沒有這個原因。
連原主唯一一個真心相待的朋友金三爺,後來也捧著玉堂春去了。
所以林緒之剛穿過來的時候,原主的執念才會那麼重,非要林緒之替他找個“相好兒”,最好是能把捧著玉堂春的那些全給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