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兩難境地(第1/2 頁)
“是因為繼任的君主,生長在深宮之中。
人性中善良和邪惡的一面,不能夠完全得知曉。
只怕一旦施行的錯誤刑罰,誤傷了善良之臣。
臣子如果有敢上書施行肉刑的人,文武群臣應當及時上書彈劾,將此人處以重刑。”
周易終於等到這個聖旨唸完,嘴角邊才露出了微笑。
周易看著東方的太陽,還未完全升起,心中想著,還能回家躺床上,睡一個安穩覺,也還不錯。
卻不想朱元章就這個事情,又開始了詳細解說。
其實,朱元章要免除肉刑,不僅僅是對他孫子朱允炆依據《周禮式的神棍斷桉,不夠滿意。
朱允炆是以仁慈知名,揚名在外的,就算是斷錯了桉件,也不會產生無可挽回的後果。
朱元章禁止肉刑,更多的是怕後代的君主,出一個紂王這類的暴君來,從而毀掉大明江山。
細品朱元章的話語,雖然通篇寫滿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讓百姓點燈。”
但也充滿著作為州官,能夠保證不會點出火災的自信。
朱元章雖然一生之中,實行過無數嚴酷的刑罰,從施行刑罰嚴酷性的角度,被稱為“暴君”絲毫不過分。
但若是站在朱明王朝長治久安的角度看,細細數下來,洪武一朝,所有被殺的人,都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
甚至站在百姓的角度,其中被殺的很多人,都是對百姓有益處的。
殺人能解決一時的問題,但解決不了一世的問題。
飽經人世滄桑的朱元章,在執政時期,法外施刑,用來解決問題。
把江山交給成長於後宮之中的朱允炆時,也不得不將肉刑廢除。
這何嘗不是一種無奈!
周易心中嘆了一口氣。
從理性意義上講,唯有發展,讓人命“值錢”,才會有更少的人選擇以身試法,才能真正地改變大明的法律環境。
這也是周易一直努力,想要做到的事情。
當然了,對某些窮兇極惡的行為,施行嚴酷的懲罰,也是非常必要的。
雖然的確用處不大,但至少解氣……
周易終於等到朱元章嘮叨完了這個肉刑的問題。
本以為能夠散朝回家,睡回籠覺了。
沒想到朱元章一揮手,方才念半天聖旨的聲音,又響了起來:
“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周易撓了撓頭,這句話倒也沒什麼問題,“賢能”的丞相存在,“小人”的數量也確實不少。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及時劾奏,處以重刑。”
這段話,簡而言之,就是廢除丞相。
丞相制度的廢除,縱觀有明一朝,確實是對朱家天子的地位,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即使是在大明中後期,聲稱“我非宰也,乃攝也”的張居正,隨著自身的死亡,也終於被清算,而不是依靠手中的強權,形成四世三公的局勢。
即使是在大明的最後期,崇禎皇帝也能將朝中的六部尚書隨便殺著換。
不過,沒有宰相作為文臣領袖,無疑是對皇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明太祖朱元章能夠很好的把握,明成祖朱棣勉強能夠把握。
除了這兩位以外,明朝的所有皇帝,都沒有能夠發揮出應該有的效果。
畢竟,生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