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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集團軍群的全盤情況而論,尤其是有關b集團軍群鄰近地區的情況,已經不再容許把這兩個集團軍(第6和第4裝甲)滯留在頓河以東的地區中。到了此時,不僅第6集團軍的命運已經危在旦夕,只要敵人肯採取堅決的行動,則頓河集團軍群與a集團軍群都有被切斷交通線的危險。
二、要想第6集團軍一方面動員所有殘存的攻擊力量向西南方突圍,另一方面又希望它能守住史達林格勒周圍的現有防線,事實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它也許可以這樣勉強支援一兩天的時間,等到敵人明白了其意圖時,它就決不可能既固守城中,又能同時夠維持與第4裝甲集團軍的聯絡。
希特勒反對執行本集團軍群12月19日命令中所規定的計劃,其理由固然是不現實的,可是第6集團軍所提出的反對理由,卻不可以視而不見。那些理由指出若要執行集團軍群的命令,第6集團軍會冒多大風險。
假使該集團軍宣稱,只要希特勒堅持仍應守住史達林格勒,它就不可能實施突圍,這一點都不錯。因此,集團軍群已經明確命令,在收到&ldo;雷鳴&rdo;代字命令之後,該集團軍即應立即撤出該要塞地區。不過,這位集團軍司令仍要選擇應該服從於誰‐‐希特勒還是集團軍群總司令。
此外,這個集團軍又認為需要6天的時間來準備突圍。照我們看來,即使由於機動性大為降低,該集團軍行動時面臨十分重大的困難,然而這種估計仍然偏高,並且在現有的情況下更是不能接受。再等六天根本是不可能的,單就集團軍群左翼的情況,就無法保證。尤其是圍困該城的敵軍,更不可能這樣長久地袖手旁觀,而讓我軍在他的鼻子底下進行突圍的準備。這些準備工作(包括從其它方向抽調兵力),在有限的時間之內也許還可能掩飾,但是如果需要6個整天的時間以集結兵力向西南方突圍,則敵人不等突圍行動開始,即早已在其它方向上發動攻擊了。這是無論如何都要避免的。
該集團軍同時又懷疑它是否能從其現有防線上抽調兵力供突圍之用,因為那些防線早已遭到區域性攻擊。在這裡,核心還是速度。假使該集團軍能把握開始突圍的時機,則它可以避免與敵軍在其它方向糾纏,而只需要作遲滯行動來掩護步步為營的撤退。
第十二章 史達林格勒的悲劇(下)
在保盧斯將軍與我本人,以及雙方參謀長的談話中,該集團軍都曾經正確地強調,&ldo;雷鳴&rdo;的代字命令應緊接著&ldo;冬季風暴&rdo;之後發出,中途不能停頓,例如在頓斯卡亞沙裡特沙。這一點我們完全同意,事實上,集團軍群的命令中早已暗示,&ldo;雷鳴&rdo;應直接連在&ldo;冬季風暴&rdo;之上。
毫無疑問,第6集團軍司令的心情十分沉重,因為部隊都已經疲憊不堪,而馬匹被屠殺充飢之後機動性也就更形減低‐‐尤其是在如此嚴寒的環境中‐‐想要執行這樣困難和危險的任務,其成功的可能性當然不太高。
不過最後還是燃料問題使第6集團軍決定反對突圍,並要求集團軍群不應堅持執行其命令。保盧斯報告他所有的燃料只能夠使其坦克(大約尚有100輛可以使用)最多行駛20英里的距離。這也就是說,除非能夠保證提供適當的燃料(和口糧),又或是第4裝甲集團軍能夠進到距離敵方包圍圈在20英里以內的地點,否則他就無法開始行動。現在這是誰都無法反駁的:代表第6集團軍主要攻擊力量的坦克,既然只有足夠行駛20英里的燃料,那當然不可能要求它越過約30英里的距離。相反,我們也不可能等待這個集團軍的燃料儲量達到其所要求的水準(4000噸)‐‐根據我們的經驗,空運這樣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