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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學方面,儘管在迦裡略的光榮傳統影響之下,自然科學 的研究還由陶芮切裡(torricelli,1608‐1647)等人一直維持下去,它對哲學並沒有發生顯著的影響,哲學還是以經院派的煩瑣分析為主。到了維柯的時代,笛卡兒的理性主義,英國經驗主義以至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康底雅克在義大利的巴瑪住過很長時期)都先後流傳到義大利,由於當地哲學研究空氣的稀薄,它們所發生的影響是很微弱的。就是在這種極不利的條件之下,維柯寫成了他的《新科學》,把近代西方哲學家的注意引到原始社會發展和歷史哲學的方向。
二 維柯的生平和思想體系
維柯(giovanni battista vi,1668‐1744)生在義大利南部拿卜勒斯,終生都生活在外國統治下。拿卜勒斯一向是義大利物一個學術中心,和維柯思想發展有關的有兩點可以提起:一點是這地方素以法學研究著名,另一點是笛卡兒的理性主義哲學傳到義大利以後,主要以這地方為活動中心。維柯的主要研究物件就是法學,特別是羅馬法,曾著有《君士但丁法學》,透過法學他才注意到原始社會發展和歷史哲學。他對笛卡兒的理性主義始終持反對態度,曾論證&ldo;我思故我在&rdo;的公式不能作為哲學知識的基礎:
知就是認識事物所由造成的原因。思考的我兼指心和身。如果思考是我存在的原因,它也就變成身體的原因。因為我兼有身和心。我才能思考,所以身和心的結合卻是思考的原因。……我思考,這只是我為一種心智的符號,不是我為一種心智的原因,符號並不是原因。……(4)
所以笛卡兒的公式並不能說服懷疑者使他們承認對存在的知識有確鑿可憑的根據。維柯提出真理(veru)與事實(factu)的統一,作為知識的標準或根據。&ldo;事實&rdo;在拉丁文(factu)中有&ldo;作&rdo;或&ldo;為&rdo;即行動的意思。所以他說&ldo;真理即事實&rdo;,意思就是&ldo;真理是作為的結果&rdo;,也就是說,&ldo;人類的真理是人在知的過程中所組合和造作出來的&rdo;.這裡可以看出維柯的哲學思想是有矛盾的。從他批判笛卡兒以及他的論著中許多承認觀念反映客觀事物看,他有唯物主義的一方面。他把神意或天意(provi-dence)看作世界秩序的最後建立者來看,他也有唯心主義的一面。他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但是他在著作中所反覆證明的卻是神和宗教都是由人憑想像創造出來,用以維持原始社會秩序的。他只把這個原則運用到基督教發源的希伯來民族以外的&ldo;異教世界&rdo;,不敢把它運用到基督教本身,這就不能不使人猜疑他在設法國避天主教會的忌諱。
維柯的主要著作是《新科學》(1725年初版,1730年增改版)。這是探討人類社會文化起源和發展的一種大膽的嘗試。維柯的歷史觀還是唯心主義的。他的基本出發點是共同人性論。各民族的歷史發展就體現共同人性的發展,所以各民族起源和處境儘管不同,在歷史發展上卻必然表現出某些基本一致性或規律。維柯所探求的正是這種規律,《新科學》的全名是《關於各民族的共同性質的新科學的原則》.維柯認為要發現歷史發展的規律或原則,單靠歷史不夠,單靠哲學也不夠,經驗與理性必須結合,史料的學問與哲學批判必須結合,他認為這就是語言學與哲學的結合。維柯所理解的&ldo;語言學&rdo;是最廣義的,它是&ldo;關於各民族的語言和行動事跡的知識&rdo;,所以包括文學和歷史兩大專案。語言學提供歷史發展的已然事實,哲學則揭示歷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