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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天才與審美趣味的分別和關係
康德把欣賞和創造看成對立的,因此把欣賞所憑的審美趣味和創造所憑的天才也看成對立的,他說:
為著評判美的物件(單就它們是美的物件來說),所需要的是審美趣味,但是為著美的藝術本身,即為著創造這類物件,所需要的是天才。
‐‐第四八節
這個分別實際上涉及自然美與藝術美的分別,這兩種美的分別首先在於物件:
一項自然美就是一種美的事物,藝術美卻是對於一個事物所作的美的形象顯現或描繪。
‐‐第四八節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美的藝術中並不要求所表現的事物本身美,只要求事物的形象顯現美。他從這裡見出藝術美高於自然美:
美的藝術顯示出它的優越性的地方,在於它把在自然中本是醜的或不愉快的事物描寫得美。例如復仇女神、疾病、戰爭的毀壞等等(本是些壞事)可以描寫得很美,甚至可以由繪畫表現出來。
‐‐第四八節
但是康德又認為藝術如果表現在自然中惹人嫌惡的事物就會破壞美感,因為在自然中惹人嫌惡的事物在藝術中仍會惹人嫌惡。他舉雕刻為例說,&rdo;由於在雕刻作品中,藝術幾乎與自然相混,所以雕刻創作向來排斥直接描繪醜的事物。&rdo;這裡似乎流露出萊辛的《拉奧孔》的影響,也流露出他對於藝術美在事物本身還是在事物的形象顯現問題的看法有些自相矛盾。
康德認為自然美與藝術美的分別還可以從評判上看出:
為著要評判一項自然美,我無須對那物件究竟是為什麼的先有一個概念,即無須知道它的物質方面的符合目的性(即目的),而是那單純的形式本身,不夾雜對目的的知識,在評判過程中就足以引起快感。但是物件如果是當作一件藝術作品而被宣稱為美的,由於藝術總要假定一個目的作為它的本原(即成因),它究竟是為什麼的概念就勢必首先定作它的基礎。而且由於一件事物的雜多方面與它的內在本質(即目的)的協調一致就見出那件事物的完善,在評判藝術美時也就必然要考慮到那件事物的完善‐‐這對於評判自然美卻是不相干的。(重點引者加)
‐‐第四八節
這段引文是很重要的,因為從此可以看出康德在&rdo;美的分析&rdo;裡所說的一切都只適用於自然美而不適用於藝術美,因為他在那裡明確地否認審美判斷涉及概念、目的以及關於完善的考慮,而在這裡卻承認判斷藝術美必然要涉及這些。如果藝術美和自然美確實是兩回事,我們就不能責備康德前後矛盾。但是藝術美與自然美的對立究竟如何可以統一?它們如果是不可統一的兩對立面,為什麼卻都叫做美?這些問題康德卻未充分考慮過。因此,自然美與藝術美、創造與欣賞、天才與審美趣味在康德的思想中始終都是對立的。
在接著上段引文所作的附帶說明裡,康德對於評判自然美所作的保留和他在&ldo;美的分析&rdo;裡所作的結論卻是前後矛盾的。他承認在評判有生命的自然事物(例如人或馬)美時,也&ldo;往往要考慮到客觀目的性&rdo;。他雖然認為這種判斷已不純粹是審美的,而同時也是審目的的(即考慮到事物在符合本質目的上是完善的),卻加以解釋說,在這裡&ldo;審目的判斷成為審美判斷的基礎和條件&rdo;(重點引者加),他舉例說,&ldo;在說&l;那是一個美女&r;時,意思只是說,自然在她的形狀上很美地表現出女性身體結構的目的。&rdo;康德把這種判斷叫做&ldo;受邏輯約制的審美判斷&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