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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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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麼?”這裡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儲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裡,我再把一副頭面。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麼時候,尚待考證。

(三)“戒指”名稱的由來。

“后妃群妾以禮御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註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一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為什麼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為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禮進御於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面的一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

其實不光是“戒指”一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只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一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未完待續)

305 美妙的戒指 3

“手記”的“記”字,《說文。言部》說:“記,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謂分疏而識之也。”“手”和“記”合起來解釋,“手記”就是“戴在手上的用來起區分、辨識作用的記號。”聯絡上段引文,戒指這種記號標記的是“后妃群妾的進退,既御或是當御。”

“約指”的“約”字,《說文。部》:“約,纏束也。”所以“約指”就是“約於指,纏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為什麼要“約物於指呢”?該做法背後的原因其實是用該物來起“標記”的作用,所約之物是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號。

“驅環”和“指環”的“環”字,《說文。玉部》:“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這裡的“璧”是“指孔的直徑和周邊的寬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對“環形有孔的玉璧”來講的,“孔外叫肉,孔內叫好。”以後凡“環形”之物都叫“環”。所以“驅環”和“指環”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環狀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據他們的不同戴法來決定御幸與否的。

“代指”的“代”字,《說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謂之代……凡以異語相易謂之代。”古代后妃群妾月經來潮,忌以口說,就用“戴指環”的做法來含蓄表達,避忌君王的臨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飾物。”

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發現戒指的這些名稱在語義上是有聯絡的。在古代宮廷中,它們被人為地賦予了“避忌”意義,用以標記后妃群妾是當御還是有所避忌。這層文化內涵在後面講述“戒指的文化意義”時還會詳細講到。

戒指的歷時演變和文化意義

(一)戒指材質的大體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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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寶寶:媽咪要下蛋我的老婆有點兇豪門花少追情:我是你爹地天使情人酷大哥娘子不準亂採花貓三狗四 作者:叫我小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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