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上不封頂(求訂閱!)(第1/3 頁)
自古以來,寫匿名信舉告的行為,都被官府禁止,比如《秦律》中就有:“有投書,勿發,見輒燔之。”
就是看見匿名信舉告,拆都不要拆,立即焚燒。
《晉書·刑法志》也言,“改投書棄市之科,所以輕刑也。”可見這時候對於匿名舉報者,是處於棄市之刑的。
等到曹魏之後的隋唐,雖不再論死,但禁止匿名舉報仍被列入律法之中,比如唐律疏議曾載:“諸投匿名書告人罪者,流二千里,得書者,皆即焚之,若將送官司者,徒一年……”
再到《大明律》和《大清律》,都規定有類似的條文。
這樣的規定,本是為了塞誣告之源,杜奸欺之路。
但在蘇照看來,這是監察力量不足之下的妥協和示弱。
不可否認的是,匿名之書的舉告,的確是短期之內,打擊貪官汙吏的良策。
不管是因為私怨,還是確有冤情,匿名投書之人將會給予豐富的材料,剩下的就是核實,懲處……
“但要配合著超凡力量的輔助,這也是為了防止誣告。”蘇照已經考慮讓安安坐鎮御史臺的訊問室,配合談話、詢問,核實罪證。
“安安不是擅長聽人心事嘛,這就是活的獬豸,觸不直則去。”蘇照思忖著。
這個世界是有法術神通的,他是為了整頓吏治,裁汰出一批清廉正直之才,不是為了洩憤式的清理官僚階層。
下方,兩位樞密副使之一的馮匡面色現出一抹凝重,嘴唇翕動,想要規勸,但又覺得不妥,索性也不開口。
等散了朝,蘇照單獨留下了常邈,面授機宜。
常邈拱手道:“君上,御史臺人手不足,恐怕會耽誤君上之事。”
蘇照道:“孤會著人幫助常卿,勿不使冤假錯案發生,做到不枉不縱。”
常邈面色微頓,拱手道:“若如此,臣當盡力為之,只是這次整頓吏治,可有官品爵位限制?”
“上不封頂。”蘇照面色幽幽,淡淡道。
常邈心中一凜。
蘇照冷聲道:“先前,前豐樂郡、大封縣令韓洮曾經稟告,宗伯蘇茂之子蘇壽在豐樂郡廣置私田,橫行鄉里,御史臺就先從此事開始調查。”
饒是常邈,聞聽此言,也不由頭皮發緊,暗道,難道蘇國朝堂又要倒下一位六官大佬?
而且這一次動手的還是宗室。
但迎著蘇照的目光,拱手拜道:“謹遵君上之命。”
而散朝之後,有一些公卿就是憂心忡忡,都是圍攏在太宰敬弘道身前,郭勖為小司徒,算是孟季常的屬官之一,面色道:“敬公,朝局動盪,您可要規勸君侯啊,若告奸之風囂囂於溫邑,奸佞宵小趁機誣告,那時就是人人自危啊。”
敬弘道看了一眼郭勖,朗聲道:“若持身以正,何懼一二宵小出言中傷,諸卿,君侯非可欺之人,爾等要好自為之。”
宗伯蘇茂在一旁臉色變幻,匆匆而去。
什麼欺男霸女,以及貪汙公帑,他也沒少幹,甚至……
念及此處,心頭髮虛。
此事他還是要收拾好手尾,他的小兒子蘇壽現在就待在溫邑,不行,太危險了,得去鄭國躲躲。
所謂狡兔三窟,鮮為人知的是,宗伯蘇茂在鄭國也置有產業。
今日,蘇國溫邑註定不再平靜。
隨著佈告被新任溫邑宰晏昌,著胥吏、差役,廣佈於溫邑以及周邊州縣。
幾乎引起了軒然大波。
有人將信將疑,有人冷笑不止,有人暗暗發狠。
溫邑城,蘇國國史上曾三易其城。
有著七十二坊,東西南北四市,而且素來有“東貴西賤,南富北貧”之說,常住以及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