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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7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8)
隨後,南京的《現代快報》、山東的《濟南時報》、《齊魯週刊》及《法制文萃報》等全國數十家報刊紛紛轉載了我採寫的長篇報導,幾家報刊均同時還配發了鄧世祥與陳良琴一起的親密合影、痛哭流涕的陳良琴及正在居住的破爛平房前及傷心哭泣的小鄧珂等有關圖片。
一些讀者在讚揚我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敢於揭露新聞界的醜惡現象、敢於對記者的職業道德進行監督且勇於為弱女子伸張正義的同時,亦對受害的陳氏母子表示了極大的同情。
儘管我知道,鄧是一個不會輕易低頭認錯的人,但是我沒料到,這位同行竟會對我及有關人員進行了瘋狂的誣陷……
就在《工人日報》上的文章刊登出來不久,我突然獲悉:此時化名為&ldo;保羅&rdo;混入《新快報》做記者的鄧世祥,以《羊城晚報》和《新快報》的名義,以傳真和郵寄的方式,分別向中央有關部門、全國總工會領導、工人日報總編、保衛科等有關部門,發來了他親筆編造的大量攻擊我的數十張材料,誣稱我&ldo;是廣東警方所通緝的身負重案的在逃犯、長期假冒工人日報記者在全國各地尤其是廣州詐騙錢財、騙財騙色……&rdo;他親筆泡製的所謂材料長達30多頁。
3月15日,也就是《深圳法制報》相關文章見報的第二天,鄧急忙用傳真和快件提供了長達數千字、令人觸目驚心的狀告我的材料,並在電話中一再要求《深圳法制報》在頭版刊登更正和道歉啟事,否則他將會打官司!隨後,鄧以《羊城晚報》和《新快報》的名義,振振有詞地向報社附近的廣州東山區黃花崗派出所報假案誣稱:&ldo;石野曾在2001年春節期間多次敲詐我12萬元,如果不給,就要寫假新聞搞我……&rdo;
責任編輯劉瑜和報社領導一下子被弄得目瞪口呆!但是,經過幾個電話的詢問和核實,鄧所羅列的罪狀全部不攻自破,皆屬子虛烏有。特別是這一大疊材料上,許多事實和時間漏洞百出,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大家對此也就嗤之以鼻,不再理會了。
其實,這篇文章早已於2001年1月份的《知音‐打工》雜誌和2月22日的《工人日報》刊出。《深圳法制報》直到3月14日才刊出此文。我又怎麼會是因為&ldo;敲詐勒索鄧12萬元不成&rdo;而發此稿的呢?
美國前總統亞伯拉罕≈8226;林肯說過這樣一句話:人的品質就像一棵樹,名聲就像樹的影子,影子可以隨我們的意志所動,但樹永遠不動。我想,身正不怕影歪。我石野是個什麼樣的人,在新聞界早已有目共睹,不可能讓這些胡編亂造和惡意誣衊改變我的品質。
但從此以後,鄧不斷地透過電話、傳真、信件及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數十份誣衊我的材料給《深圳法制報》及深圳有關主管部門,同時更對有關編輯進行威脅和恐嚇。
隨著鄧對我的誣衊愈來愈猖狂,我決定南下。我想當面澄清事實,這樣既可以減輕報社尤其是編發此文的責任編輯的壓力,又可以更加深入地揭穿鄧的本來面目。
《深圳法制報》是一份在國內外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綜合類法制報,更是目前國內惟一的版面最多、發行量最大的地區性法制類報紙。自1998年開始,我先後在該報的&ldo;零度新聞&rdo;上發表過《七旬&ldo;死人&rdo;還魂討公道》、《13歲少女失身洗浴中心》、《85名消費者狀告中國電信》、《假戒毒藥騙了百萬元》等二十多篇特稿,與該欄目的責任編輯譚建偉、劉瑜、吳建升等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