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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過的。
原本以為兩人的關係也僅限於這兩次見面了,毛蔚卻發現苟肆給他惹了大麻煩:他原本放得好好的東西,全部不翼而飛了!不,應該說全部被苟肆挪動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了,導致他打死都找不到。
耍帥用的眼鏡找不到了,煙盒找不到了,愛馬仕的領帶找不到了,萬寶龍的簽字筆也找不到了!
毛蔚不得不找出苟肆留給他的名片,聯絡他問他自己的東西在哪裡,那隻傻狗竟然全記得住:“眼鏡幫你收在眼鏡盒裡啦,就在你書房的第一個抽屜裡,煙盒幫你扔了,呵呵,反正抽菸對身體不好,你不要抽了,還佔地方。那什麼領帶,啥顏色的?哦你告訴我顏色也沒用,我色弱嘛……但是就在衣櫥裡沒錯啦,還有筆嘛?塞筆筒了嘛,你老放在馬桶蓋上能行啊……”
“混蛋,你過來給我找出來!”毛蔚發飆了,他發現自己的生活被苟肆搞得一團亂。他就愛放馬桶蓋上,放馬桶蓋上他至少不會找不到不是?!
“好嘛好嘛,我來給你找。今天我休息,嘿嘿。”笨狗盡忠職守,毫無怨言地即刻啟程, 來到毛蔚的房間把他要找的東西全部找出來,又揮揮衣袖不留一根狗毛地走了。
這樣接連著三四次,毛蔚已經快要崩潰了,死笨狗,他那天到底收了自己多少東西!還扔!誰讓他扔的!
不過除了抱怨,毛蔚也享受到家裡一乾二淨的好處,說到底,就算是隻貓,也愛乾乾淨淨的環境,只是他太懶,懶得收拾,用過的東西隨手一扔,找不到了就買新的,長此以往,便把家裡從貓窩住成了狗窩……
壞習慣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毛蔚開始懷念有苟肆給他打掃衛生。其實,以毛蔚的收入,他找個高階菲傭完全不是問題,可他不愛和人類打交道,受不了人類過多的氣味。於是突然萌生了一個念頭:讓苟肆給他打掃衛生不就好了,橫豎那隻破狗有使不完的力氣。
糾結了許久,還是像一個高貴的女王一般,給苟肆去了個電話:“我是看在你那天做的還行的份上,給你這個給我打掃屋子的機會……”
誰知他還沒說完,苟肆就打斷他說道:“那我乾脆住你那兒給你做住家保姆吧!”
“……”要不要那麼主動?
“嘿嘿,我也不喜歡住宿舍,人類的味道有點點不習慣。你家好,我喜歡你的味道,香香的。”
毛蔚的臉隔著電話紅了,哼了一聲:“住我這兒也不是不可以,但除了做家務還要做飯。”
“沒問題。”
“要洗衣服。”
“包在我身上。”
“冬天還要給我取暖。”
“嗯嗯嗯,抱團取暖。”
兩人的同居生活就這樣開始,一晃眼都快兩年了。苟肆嘴角帶笑地結束了回憶,突然發現和毛蔚一起同居的兩年是自己上千年的生涯裡最快樂的兩年。
毛蔚那人懶散,高傲,有所有貓咪具有的缺點。但自己就愛他對自己頤指氣使,每次被他哼哼,自己就開心的想汪汪,當然,最喜歡的還是毛蔚心情好的時候會摸他的肚皮,那種感覺,像媽媽一樣。苟肆當然不能把這話告訴毛蔚,一個人默默地享受著毛蔚對他的好,覺得現在的生活真是幸福到沒邊兒。
很快就能回家了,能看到毛蔚。不知道那隻小貓咪現在在做什麼,自己不在家,他一定會餓瘦的!
“嗚啊……難受……好難受……怎麼會這樣……混蛋,混蛋笨狗……唔啊啊……”苟肆帶著萬分期待的心情聽到電梯門叮一下地開啟,還沒拿出鑰匙進門,就聽見屋裡傳來了奇怪的聲音。
這並不是他們居住的房子隔音不好,事實上,這個小區所居住的都是精英人士,房價是把苟肆賣了當狗肉煲都不夠買一個廁所裡的水龍頭的,可是苟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