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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晉人的玄學大風氣之下,王坦之雖然有高官顯爵,雖然有生花妙筆,畢竟也沒能把莊子廢掉。但或許能讓王坦之欣慰一些的是,大約就在他去世的那年,在長江以北的「淪陷區」,前秦皇帝苻堅頒布詔書,作為尊崇儒學的一項重要措施,把《莊子》、《老子》和讖緯之學一併嚴禁,違反者會被處以死刑。史料並沒有記載是否有哪個「放蕩不羈而不守禮法」的玄學愛好者為了《莊子》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或者莊子之學在北方到底遭受了多大的影響,倒是提到有一位尚書郎王佩因為讀了讖緯之書被苻堅殺掉了,從此「學讖者遂絕」。(《資治通鑑》卷103)苻堅,這位幾乎一統天下的氐族雄主,用嚴苛暴力的手段維護了溫柔敦厚了儒學,當然,順便著也維護了一下前秦政權的穩定。王坦之的心願居然被苻堅完成了,也許真是筆桿子不如槍桿子吧。
但莊子的「流毒」不是這麼簡單就能清理乾淨的,所以批判還會繼續下去。及至宋代,程頤和朱熹這兩大儒宗對莊子都很不滿。程頤採取了一個很有個人風格的決絕態度:一生不讀《莊子》,(《困學紀聞》卷10)朱熹看上去則要豁達一點,有時還能說說莊子見識比較高超,氣度比較豪邁什麼的,但他對莊子的那些「傷風敗俗」之言極為憤慨——比如《莊子·內篇·養生主》說「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字面看上去比較好理解,是說做好事要注意別給自己招來名聲,做壞事也要注意別給自己惹上官司,這才是保全性命之道。這話的言下之意似乎是說,只要不惹上官司,壞事儘管放手去做。
這話說得太赤裸裸了,以至於讓許多喜歡莊子的人都會感到錯愕不解。幸好注釋家總是有一些自由發揮的餘地,當初郭象給這句話作注,就闡釋得非常高妙而飄渺:「忘記善也忘記惡,處身於善惡的中央,任萬物自行發展,不聲不響地與大道合而為一,於是乎刑罰和名譽都會遠離自己,大道就在自己的身上。」
但這樣的解釋大有刻意拔高之嫌,莊子的原話卻很簡單,如果不是充分發揮想像力的話,實在讀不出這麼深奧的意思。至於後世的學者們,既有蹈虛而曲意彌合的,也有質樸而看不順眼的。朱熹走的就是質樸一路,說莊子這是不管義理,一門心思計較利害得失,完全是一副小人嘴臉。君子可不是這樣,為義之所當為,不計吉凶禍福。(《朱文公全集》卷67)
朱熹顯然是正義導向型,做事只問對錯,不計個人得失,而如果顛倒過來,那就叫做小人。拿這個標準一衡量,莊子的確像是小人。
這時候的莊子看上去一點也不「逍遙」,一點也不「虛靜、恬淡、寂寞、無為」,為了自己這條小命,倒還真算計得很精。若是說到義理,莊子才不管什麼義理呢,在他看來,這世上的好人和壞蛋都是一回事,君子和小人都是一回事,就像兩個放牛娃,一個因為讀書而弄丟了牛,一個因為賭博而弄丟了牛,雖然理由不同,但還不是都把牛弄丟了麼。伯夷死於名,盜跖死於利,還不都是一樣的殘生傷性,為什麼世人偏偏把他們分出君子和小人呢?(《莊子·外篇·駢拇》)
《莊子》書中像這樣的論述有很多,本來就夠驚世駭俗的,如果再稍加推演(完全合乎《莊子》內在邏輯的推演),很容易就能得出一些常人絕對無法容忍的結論,比如嶽飛和秦檜其實差不多,一個為了保家衛國被屈殺而死,一個為了賣國營私而操勞致死,還不都是一樣的殘生傷性麼,為什麼世人偏偏把他們分成好人和壞蛋呢?
前人說《莊子》敗壞世道人心,這就是一例。我們還是得回過頭去考慮莊子當時的社會背景:那是戰國亂世,是群雄爭霸的時候,你打我來我打他,分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反正好人也招兵買馬去外國殺人,壞人也招兵買馬去外國殺人,只有眾暴寡,強凌弱,寡的欺負更寡的,弱的欺負更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