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首次主審(第1/2 頁)
在楊學棟的家中,江浩還發現了很多非常重要的一些線索,像別人的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借條等,包括很多銀行的流水賬單,還有一些非法的房產調查資訊查詢。
“這什麼東西?”
江浩拿著一張借條問道。
“這有得時候他們問我借一點小錢什麼的。”
“你很有錢啊?所有人都問你借錢?20萬?借點給我用用!”
“可是這個上面也沒有你名字啊,為什麼人家的借條在你這裡?”
江浩仔細的看了看,發現這張借條不是問楊學棟借款的借條,而是別人的。
在‘套路貸’的案件中,證據是關鍵中的關鍵,這些證據在日後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及案件的定性中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跟你講,很多東西都要自己好好想一想,今天找你是有問題的,知道吧?今天依法傳喚你,衣服穿好了,跟我們走!”
六點半不到,參與收網的六個小組紛紛傳來捷報,六名嫌疑人也全部到案。
王隊在開始審訊工作之前,也先和大家做了研判和部署,對所有人來說,這一波較量才剛剛開始。
詐騙案件的嫌疑人往往很狡猾,精明,所以他們才能利用人性的弱點謀取利益,而且對法律也有一定的瞭解,如果不能掌握充分的證據和口供,很可能到最後一場空,法院也不會支援。
“分開審訊,你們誰負責誰?”王隊問向現場的眾人。
江浩由於早上剛剛牛刀小試,正是信心膨脹的時候,自高奮勇的對王隊說道:
“還是我來負責楊學棟,他比較慫,應該沒問題。”
大家聽到這裡也發出善意的笑聲。
安排好審訊的人員後,江浩走進了審訊室:
“知道為什麼把你喊過來,知道嗎?”
“不知道!”
“那我現在告訴你,你因為涉嫌詐騙”
“涉嫌詐騙?我詐騙誰的錢了?你把人叫過來,我們當面對質。”
可能在路上楊學棟已經有過思想準備了,面對江浩的詢問要麼一問三不知,要麼就極力否認。
“前兩年國家就在打擊‘套路貸’了,你知道‘套路貸’是什麼意思嗎”
“我懂的,但是借點錢,只要在合理的範圍內就沒事,但是其他的事情,我肯定是不會超過這個事情的,也不好犯原則性錯誤。犯原則性錯誤,我自己不是給自己挖坑嗎?就沒有意思了,是不是?”
面對這樣的一種狀態,在零口供的狀態下,蒼白的否認和裝傻就能幫他們逃脫刑事責任嗎?
顯然不行,江浩最近在學習的一本《犯罪心理學》上就講到過一個現象,囚徒困境。
它的原理就是:囚徒們如果彼此合作,堅不吐實,可為全體帶來最佳利益,甚至無罪開釋,但在其他人表現不明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同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如縮短刑期,也因為同夥把自己供出來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使自己最大利益。
現在江浩就準備學以致用,拿這個楊學棟來試試效果。
“剛你也看到了,今天不是你一個人進來的,而是六個人,一般案子我們都是一個一個帶的,這次是六個人一起帶過來的,你應該意識到這裡面是有問題的。”
“包括你的銀行轉賬記錄什麼的,我們已經全部掌握的清清楚楚,就以現在警方掌握的證據,也足以對你定罪了,你講多少,這個體現你的態度,你也可以不講,但是如果其他人講了,你自己心裡有數。”
江浩見到楊學棟皺著眉頭,也不說話,繼續給他施壓,直到徹底擊垮他的心裡防線,讓他供出其他人的犯罪事實。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