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頁(第1/2 頁)
把水潑光之後,裡頭的景象沒有讓我們失望,在完整骷髏的旁邊,端正放著黑色鐵盒子。
盒子封閉良好,雖然長年泡在水面上,但是接縫處被橡膠咬合完整。
砸爛了鏽跡斑斑的銅鎖,在雨傘的遮擋下,我把盒子開啟,發現裡頭沒有一滴水,厚厚一摞紙儲存完整。
我和戴月明匆忙的把棺材再度埋上,將石碑從新立起,擦拭乾淨上面的泥水,恭恭敬敬在墳前拜了三拜,這才離去……
回到學校時,已經五點多鐘,離入夜還剩三個小時。我們隨便找了間教室,匆忙把盒子開啟,發現除了一摞圖紙以外,還有一個筆記本。
原本我沒打算把筆記本翻開,可是筆記本封面上貼著女孩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女孩大概二十多歲,長相甜美,穿著牛仔褲,紅白的格子衫,對那個年代來說已經很稀奇了。
而女孩的打扮,我曾經在神婆給我的垃圾場十二個工人合影中見到過。只是在那張照片上,女孩的臉是模糊不清的。
神婆說過,他在垃圾分揀場工作了十幾年,可記憶中工人只有十一個,偏偏忘記多出來的一個是誰。
懷著忐忑的心情,我翻開了日記的第一頁,上面赫然用熟悉的字型寫著一行小詩‐‐
人什麼時候才算徹底死亡呢?
心臟停跳時?牧師禱告時?被人遺忘時?
當我腐爛的肉軀埋入黃土。當牧師在墓碑前灑下花瓣,當愛我的人淚眼乾涸,再度綻放笑顏……
本該沉入地獄的我,是如此眷戀人世間,多想再活下去,哪怕讓生活陷入不幸與恐慌。
於是我回來了,愛我的人們,快把我找出來吧……
詩最後的落款名字是蕭紅。
從筆跡上看,這首詩的字型和神婆給我看的那張照片背面的字跡一模一樣,也就是說,那張照片後的字,就是日記的主人寫的。
翻開第二頁,才開始日記正文的內容。
一九六七年八月一日: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進窗子時,我睜開雙眼,享受陽光的沐浴。
好開心,好滿足啊,又能像往常一樣上班,和大家說說笑笑聊聊。
今天的我格外虔誠,我感激陽光和空氣,感激一切身邊的事物,活著真好……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日:
今天,我滿懷沉痛,悼哀我死去的工友‐‐大力。
你怎會這麼不小心呢,被吊車的鋼絲勾住脖子。我看到你腦袋懸在半空的時候,幾乎要嚇得暈倒……
大力,你放心吧,我們給你找了最好的殯儀師,一定還會把你的腦袋給縫上。
正文 第八十四章 驚悚日記
一九六七年八月三日:
今天,李姐的頭髮卷進攪拌機裡,整個頭皮被揭掉,休剋死了。
雖然我平時挺討厭李姐,但是她死的時候,心裡總覺得那麼點難受。
晚上一合上眼,我眼裡就是血淋淋的頭皮。李姐啊李姐,你快走吧,明天我去給你燒紙錢蠟燭……
一九六七年八月七日:
四天了,一共死了四個人,事情絕對沒那麼簡單!
有人想要我們死,會是誰呢……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
太恐怖了!劉芳和王建國想要殺我,我不小心砍爛了劉芳的臉,她一定不會放過我的,我該往哪裡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