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本帥可不敢當你義父(第1/5 頁)
第271章
明朝的流民其實很好說話,能讓他們吃飽肚子,給他們一點關懷,他們就能把命都賣給你。
程世傑對於這十數萬流寇的安置原則,採取以家庭為單位,儘量以家庭為單位,骨肉分離的悲劇已經太多了,程世傑不希望自己造下這個孽。流寇們既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
“聽說我們程帥要給我們分地?”
“你想啥屁吃?”
“不給分?”
“是勞動改造,你自己交待,這三年內犯了什麼事,不要試圖隱瞞,只要有人舉報你,你將被十倍重罰!”
“打鳳陽的時候,我砍了兩個官兵的腦袋。”
“還有嗎?”
“有,我用石頭砸死了我們鳳陽的朱財主的,他兒子好像是什麼倉庫大使!”
負責記錄的寧海軍軍官面前的紙上一個字都沒有落下來:“還有嗎?”
“沒了,我從皇陵裡偷了兩隻碗,賣了三錢銀子!”
“有沒有人舉報?”
在發現沒有人舉報後,終於,負責記錄的寧海軍管理揮筆寫下:“張何生,男,四十三歲,從賊,四個月,勞改一年!”
寫完這個戶籍,負責人朝著張何生道:“你到了軍屯區,需要勞動改造一年,一年之內,好好幹活,只管飯,可以吃飽,但是沒有工錢!”
“不是說分給我們地嗎?”
“你們作為軍屯,還需要種地三年,這三年內,每年七成的收穫,要上交,三年期滿,你們負責種的軍田,就會自動轉為民田,民田需要交百分之五的稅,如果糧食不賣,自己吃,那就不用交稅!”
張何生似乎有些明白過來了:“大人的意思是,我要從今年開始,幹四年活,就可以分到地?”
“沒錯,你也可以這樣理解,這四年內,你的妻子、孩子,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會分地,每個人六十畝,生下來才算,哪怕不足月,也會分地!”
“感謝青天大老爺!”
對於張何生而言,四年時間不長,可惜,他的三個兒子,五個孫子都死了,全家只剩他一個人了。不過他才四十三歲,還可以生。
“下一個!”
“姓名!”
“王大壯!”
“年齡?”
“二十五歲!”
“籍貫?”
“陝西西安府耀州瓦橋!”
“從賊幾年了?”
“三年!”
“犯了多少事?”
“俺沒有殺過人,俺是大廚,三年前被他們抓了,因為俺會燒菜,就一直跟著他們做菜。”
“胡說,我要舉報!”
“說!”
“王大壯是賀大當家的小舅子,崇禎七年,他在河南滎陽殺過好幾個人,其中一個還是他的弟弟……”
“有沒有證據!”
“我也可以證明!”
負責記錄的寧海軍工作人員寫下:“王大壯,罪大惡極,試圖隱瞞,頂極處罰,勞改二十五年!”
“下一個!”
“勞改一年!”
“無罪脅從,屯田三年!”
程世傑發現這個韓氏居然還是一個人才,在負責統計流寇戶籍過程中,她從流民中挑選足足上千名能讀書識字的人,在審訊流寇的時候,採取反覆核查,避免出現誤判。
當然,誤判也是不可避免的,畢竟有的人,卻只有單獨的人證,根本就找不到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她就根據戶籍,參加流寇的時間來判斷。
如果是祖籍陝西,從賊三年以上,手上基本上都有人命,否則根本就不可能活到現在,特別是流寇的淘汰率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