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頁(第1/2 頁)
可以說,這&l;報冤令&r;,說白了就是一枚通行證,也可以說是一張&l;催命符&r;,只要有了他,你就算把仇人弄死,也不會有鬼差多說一句閒話。
說到這裡,也許有人就會說,這&l;報冤令&r;很平常呀,就好像是陽間法院的判決書一樣,有啥值得吃驚的?
可是,我要告訴你,這冥狀可不是那麼容易告的,同時也不是誰都敢去告的。
告冥狀,就好比如同古代越級告御狀是一個道理。對於告御狀我們大家也不陌生,現在許多古代影視劇中都會出現一些專門描述老百姓告御狀的煽情鏡頭。在民間傳說中的告御狀是對含冤者近乎於地獄考驗。
按照許多野史中記載,如果百姓有莫大的冤屈可以向更高階機構或者直接向皇上進行申訴,但是申訴前需要接受非常多的刑罰,美其名曰是對你是否真的有冤情的考驗。大致是去刑部申冤或者當眾攔轎是要先掌嘴五十,如果敲響皇宮前的&ldo;登聞鼓&rdo;,則是要滾釘板,而且還要在滾動中背出訴狀的內容,一個字都不能錯才能被受理。
何謂滾釘板,就是專門為越級告狀喊冤的刁民準備的一種釘滿鐵釘的木板,寬約五尺,長約一丈,凡是膽敢越級告御狀的刁民,不敢你是不是真的有冤,在遞狀紙之前必須滾過這塊釘板。
這一滾,據說就能要去你半條命。
當然,這滾釘板也不一定就百分之一百就會死,據說那釘板也是有講究的,別看鐵釘排得密密麻麻,但是並不是很長,所以雖然滾過之後,戳的一身血窟窿,但是也不是誰都會沒命留下。
而且,據說在古代,這種鐵釘板還有兩種規格,一種是三百八十枚鋼釘的,還有一種則是隻有八十一枚鋼釘的。大家都知道,這鋼釘越少的,自然受傷就越厲害,雖然只有八十一枚,但是卻能釘釘入肉,直戳到底,可謂是能要了人的老命不可。據說,這種只有八十一枚鋼釘的,一般是用來對付那些惡意告狀的刁民,誰滾誰死,甚至往上一趴就是一個死。
總之,在古代,越級告御狀,幾乎就是拿著自己生命去賭博的。
當然,這也是有原因的,如果不設這種規定,那麼人人越級告御狀,一些雞毛蒜皮的案件也跑去找皇帝告御狀,那這皇帝豈不忙不過來了?那這天下又何必要養這麼多的衙?
所以,這滾釘板,算是給告御狀的刁民設的懲罰。
在古代,陽間越級告狀尚且如此,而陰曹地府之中,又怎麼可能讓你隨便就可以跑去閻王面前告冥告呀?
要向閻王告冥狀可以,那就先受刑吧!
據說,在陰間告冥狀,受的刑並不是滾釘板,而是撥皮抽筋。
一些陰魂死的冤,要告冥狀,只要敢擊鼓喊冤,自有鬼差過來,把來人衣服脫光,呈&ldo;大&rdo;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開始撥皮。
告狀之人,看著自己的皮不斷被撥,先不說他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單說這一種場景,都能把他嚇個半死,那種恐懼,是無法言表的。
當從身的皮都撥掉之後,接著就開始抽筋,這筋不是劃開肉來抽的,而是從手掌和腳掌打個洞,用鉗子夾住筋的一頭,直接整根整根從身體裡往外抽出來的。根根連肉帶紅,受刑之人生不如死,慘叫震天。
陰間告冥狀,要受刑罰的原因,其實大致和古代的陽間相差無幾。
閻王是誰呀?地府是高行政主官,每天日理萬機,哪裡有功夫天天聽這個那個喊冤的。
何況,亡魂無數,每天都有人死,這有冤屈的亡魂又何止萬千?加上,因果本來就自有天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無論誰做了惡事,都難逃一報,其中有著嚴謹的天道法度。可是你到好,非得跑來喊冤擊鼓,打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