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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嵩聞言,嘆了口氣,他不清楚韓晨心家裡具體是個什麼情況,韓晨心這小夥子又是個悶葫蘆,什麼都不說,叫別人倒不好去詳細問了。
不過現在面對面坐著,韓晨心臉色一如既往的平靜,真看不出來這件事對他有什麼影響。
於是齊嵩一拍桌子道:&ldo;行,這事你最好還是寫個迴避申請,交給劉檢簽個字,去找徐芳重新分案子,你就別辦了,一點都別摻合!&rdo;
韓晨心應道:&ldo;我知道,放心吧。&rdo;
回去辦公室,韓晨心先打了一份迴避申請,去找分管的副檢察長簽字的時候,沒找著人。
於是他回去又翻開那個案卷看了一遍,今天他始終沒有問孫哲楊一個問題,就是人到底是不是他殺的。因為韓晨心覺得自己既然不辦這個案子了,就沒有問的必要,對方說是或者不是,對他來說都沒有意義。
不過現在,他還是仔仔細細將這份案卷從頭到尾,一個細節不漏地看了一遍,合上案卷的時候,韓晨心想著,除非下次他們去問人,孫哲楊翻供承認了是他幹的,否則這個案子應該會是證據不足不予逮捕。
說不上是什麼心情,或者根本沒影響到心情,韓晨心拿著案卷和申請,又一次離開了辦公室。
下午下班,韓晨心給家裡打了個電話,說是要回家吃晚飯。
他媽媽受寵若驚,連忙問道:&ldo;你想吃什麼啊?我去給你買。&rdo;
韓晨心說道:&ldo;隨便吧。&rdo;然後就掛了電話。
吃什麼不重要,他只是覺得這件事有必要回去交代一聲,畢竟那個人也是他爸的兒子。
可能韓晨誠,不,現在應該叫孫哲楊了,他也並不想要跟這個家庭扯上關係,要不然為什麼連姓都改了呢?
韓晨心一邊開著車,一邊不著邊際地想著,到了後來,卻是突然回憶起他剛上初中那一年,下了晚自習被還叫韓晨誠的孫哲楊堵在回家的路上的情形。
當時他騎著腳踏車,韓晨誠攔他的車,把他揪下來打他,他的大腿被腳踏車後輪上面的鐵片劃開了一條大口子,送去醫院fèng了十多針,傷疤到現在還留著。
第3章
韓晨心的母親許嘉怡,如果非要用一個合適的詞語來定位的話,應該叫做上位的小三。是的,這個漂亮溫柔的女人是個破壞別人家庭搶了別人老公的第三者。
許嘉怡是個很能忍耐的女人,她和韓晨心的父親韓衷認識的時候,韓衷就已經結婚生子了。韓晨心出生的時候,韓晨誠已經四歲了,許嘉怡從懷孕到生下兒子,沒有給韓衷擺過一次臉色,也沒有一次逼迫過韓衷離婚。直到韓晨心都十一歲了,許嘉怡懷上了第二胎,韓衷終於是下決心和他本來的妻子攤牌離婚。
韓衷的前妻其實早就知道了許嘉怡的存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個很能忍耐的女人,為了家庭為了兒子,一直隱忍著。可惜的是,她的隱忍最終沒能換來丈夫的回頭。
這件事情,唯有對於韓晨誠來說是突然的。他那時候在上初中,有一天下課之後回到家裡,突然就發覺氣氛有些不對。
從此之後就是一段挺長時間的糾扯不清,三個成年人,兩個孩子,還有一個腹中沒有出生的胎兒。
糾纏的結果,自然是有人黯然離去,而新的家庭組成,次年許嘉怡生了一個女兒,如今也已經十五歲,正在上初三。
韓晨心回到家裡,許嘉怡還在廚房裡忙碌著。因為韓晨心打電話來的時間已經有些晚了,許嘉怡來不及做太多菜,只能去買了兩個菜,然後又回到家裡趕著燒一碗湯出來。
&ot;媽,我回來了,&ot;韓晨心一邊說著,一邊往自己的房間走去。
許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