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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著人行道的時候,永遠會讓戚薇站在裡側,一起吃飯的時候,永遠都會默默的把單買了,甚至哪怕兩人沒有捅破那層紙,卻是依舊如同老牛樣任勞任怨,哪怕穿著西裝筆挺的樣子,也會二話不說的挽著袖子替戚薇修馬桶。
更別說在戚薇感冒的時候,哪怕戚薇一幅不在意的模樣,卻依舊會默默的上藥店替戚薇買藥,為戚薇煮上軟糯的稀飯,爾後會在戚薇睡去後,為了避嫌離開,只是那蒼勁有力的字卻是細心的貼在戚薇能看見的角落,提醒著戚薇生病後該注意的事情。
哪怕戚薇平日夠堅強,哪怕在戚雪面前,她無所不能,但實際上戚薇也是個女人,哪怕這個男人永遠嘴笨的可以,說的永遠沒有做的多,有時候執拗起來,兩頭牛都拉不回來的樣子,但因為這個男人會一邊與她生氣,一邊卻記掛著她的小事情。一邊不苟同她的生活方式,卻默默記著她的喜好。
所以在半年後,一個極平常的傍晚,兩人一前一後的走著,李書白突然站住 ,在戚薇有些疑惑的眼神中,李書白開口:&ldo;薇,做我女朋友好嗎?我覺得我們是最合適的一對,你絕對不會後悔。&rdo;
這話說的喲,跟第一次搭訕時一樣毫無技術含量。
但這一次,戚薇只是瞪了李書白一眼,就笑眯眯的接受了。
因為早在數個月前,她就無比清楚的知道,當初那在戚薇看來極突然的搭訕,實際上,李書白是糾結了很久,推翻了各種方式後,終於想到的方式。
想來這次這個乾巴巴的求交往,一定比之前那次搭訕用的時間還更長,更糾結,說不定依著李書白的性子,家裡的糙稿紙都有一搭了。
而事實上,還真是如此。
當然那個時候已經是很後面了,在戚薇故作不經意的問話說,李書白被套了出來,那時候的表情,戚薇簡直是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原本沒有應承之前,李書白應極照顧戚薇,而應承之後,那種照顧就越加了。
三餐不用戚薇燒了,星期六星期天也不用規劃了,下班回來後,也不用擔心沒人聊天了…或許就是因為李書白太過理所當然的侵入,以至於在戚薇反應過來的時候,他與李書白竟是在男女朋友後的第二個月竟然就同居了,而那之後的事情更是水到成了。
到了戚薇這個年紀,對於婚禮,結婚證書,都不在看重了,生命都過了半白,能找個順眼的人過日子不容易,合成在一起,不合則分開,原就是常態。
&ldo;薇,嫁給我,雖然我們相遇遲二十年,但我依舊很慶幸遇見你。
所以,嫁給我吧,我發誓我會用一生去愛你,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李書白的新娘是世上最幸福的新娘。&rdo;
嗷嗷嗷,好甜蜜,在林沐聽的又感動又想笑的時候,戚薇輕輕的擦了擦眼角,裝作不在意的模樣,笑開:&ldo;媽敢發誓,這一年多來,這是他說過最好聽的詞了,估計是用著極慢的速度搜網上百度來的。&rdo;
戚薇滿是一種無奈而縱容的語調說著結束語。
&ldo;可是李叔這話說的還是挺浪漫,而且我覺得李叔很好呀,最平常的浪漫才是最浪漫的事情,戚雪小姐姐,你說對不對?&rdo;
林沐笑眯眯的望著戚薇,在戚薇努力裝作不在意的模樣中,無意識的輕輕搖了搖戚雪的手,轉頭對著戚雪求證。
一直沉默的戚雪,這一次在林沐的話語中,卻是極快的應了:&ldo;媽,我也覺得李叔很好,因為你的眉眼裡都寫著幸福,你這樣,我很開心。&rdo;
&ldo;真的是這樣嗎?寫著幸福什麼的會不會太誇張。&rdo;
戚薇似乎想不到戚雪會這般回,微微愣了愣,這一次卻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