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自己的青春(第1/2 頁)
張朋勇是個北漂,儘管如今已經三十四歲了,但他仍然租住在帝都的一間小出租屋裡,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也沒有屬於自己的車子,更沒有屬於自己的家庭,只有一份常常需要加班到深夜卻收入不多的工作,以及一份偶爾可以拿來回憶的青春:
張朋勇從小就喜歡搖滾,尤其當上了大學脫離父母的管束後,他直接就買了把吉他和朋友玩起了樂隊。
張朋勇的大學專業課是法律,可他一點兒也不喜歡,他只喜歡玩樂隊,只喜歡唱搖滾。
所以當大三專業課連著掛了好幾門之後,張朋勇乾脆直接放棄了大學課程的學習,和樂隊的朋友一起盡力爭取到外地演出的機會,他就不信靠著玩樂隊養活不了自己!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啊!
可夢想又哪裡是那麼容易實現的,一個殘酷的事實是,對於99%的人而言,夢到最後仍然只會是一個夢。
所以隨著樂隊的朋友接連退出,演出事業也大受打擊,張朋勇再沒有靠著玩樂隊、玩搖滾來養活自己的心氣和能力。
更殘酷的是,已經年近三十卻仍然一事無成的張朋勇根本沒有臉面回老家去過活,於是他只好重返帝都,從最基層的工作做起,然後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自己可以養活得了自己了,但卻透支了時間,透支了夢想,並且到頭來也擁有不了自己的一套房子,一個家庭。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
“唉,這個詞寫得……真扎心啊!”
張朋勇揉了揉酸澀的眼眶,一時間感覺心中五味雜陳,而接下來陳亦軒的演唱,則直接讓他的眼淚不受控制地落了下來: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無蹤影,
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
曾讓你遍體鱗傷
……”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
一聽陳亦軒唱到這一句,張朋友腦海中不由得就浮現起了一個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是啊,自己曾經也有一個讓自己心疼的姑娘,只不過自己把她給弄丟了,如今已是天各一方……
年少的時候誰不渴望愛情?更何況是曾對曾對搖滾喜歡到骨子裡的張朋友,那時候因為玩樂隊,他認識自己這輩子最愛的姑娘。
那個姑娘叫“晶晶”,她也很喜歡搖滾,她還愛聽自己唱歌,她也會跟著自己在露天的搖滾演唱會上瘋狂地pogo……
只可惜愛情敵不過現實,隨著張朋勇的的“搖滾事業”逐漸破滅,兩人間的爭吵也越來越多,矛盾也越來越大,更可笑的是張朋勇當初還認為這是“晶晶”不夠愛自己的表現……
日子都過得捉襟見肘了,還拿什麼去談愛情?
愛情,可以代替一切麼?
張朋勇承認當初那份愛情曾讓自己遍體鱗傷,可現在張朋勇只認為那是自己自作自受,是自己不配擁有那份愛情,不配去享受晶晶的那份愛啊!
因此當陳亦軒唱到副歌部分時,張朋勇直接就從座位上站了起來,然後跟著他邊唱邊哭:
dilililidilililidenda
……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dilililidilililidenda
……
有難過也有精彩
dilililidilililidenda
……
不知多少孤獨的夜晚
dilililidilililidenda
……
從昨夜酒醉醒來
……
《曾經的你》這首歌有一部分沒有歌詞,這一點曾被不少人詬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