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章說一下:(第1/1 頁)
劇情進行到版權糾紛這一塊兒了,我也順便說兩句,因為前面有不少讀者提到了這個問題。
有一些讀者在最開始的時候就會問,為什麼主角不直接把歌的版權先攥到自己手裡,或者跟公司籤個協議,說好了作品版權歸自己,公司不享受版權?
嗯……我只能說這是因為有些讀者開了上帝視角,試想主角當時是一個低潮期的過氣藝人啊,他當時最應該琢磨的就是怎麼走出低潮期,擺脫困境,就像你如果被困在一個山崖下面,你想的肯定是怎麼活下去,爬上來,而不會考慮爬山崖的時候不能讓身上蹭破皮以免將來留疤,不會考慮不能吃不乾淨的食物以免影響日後的身體健康,對不對?
二來,公司負責人不是傻子,你一個低潮期的過氣藝人,公司給你接了個通告,你還跟公司討價還價,你覺得公司會搭理你嗎?完蛋去吧!愛去不去!
我知道有些小說的風格型別就是這樣,一些人智商為零無腦懟主角,一些人智商為零無腦幫主角,我也不是說寫這種小說的作者不聰明,而是他寫的就是這種風格型別的小說,畢竟讀者口味不同,有的讀者就喜歡看那樣的,有的讀者就喜歡看這樣的,說白了就是不同的風格型別嘛!
必須要宣告的是,這本小說絕對是爽文,而且我也明白爽文的一大原則底線,那就是不能讓主角吃虧,所以我在後期肯定會把作品版權和合同糾紛的事兒處理好,那將是另一個爽點(筆者大學是學法律的哈,合同糾紛這玩意兒抓漏洞太簡單了,所以大家不用擔心,肯定真實也有爽點)
所以我要說的是,這本小說雖然是爽文,但風格屬於那種偏真實的風格,如果缺失了真實,爽點的爽感就會下降,所以有些地方,咱真的不能開“上帝視角”,不管主角的處境,就讓主角必須得在一開始就把所有的便宜給佔了(當然,主角肯定是要佔所有便宜的,但不一定非得在一開始就全佔)。
比如我前面寫的算是唯一一個反派角色god哥吧,也不是完全無腦,而是前面對他的人物性格進行了鋪墊,所以我覺得那段劇情是不突兀、不尷尬的(再次宣告,別和現實中人物對號入座,筆者真沒有引戰的意思,就是起名廢),有些小說我們說它白,不能帶腦子看,就是因為它失去真實性了。
好了,關於版權和合同糾紛就說到這裡,筆者要繼續搬磚了,最後還是求票、求支援啊,都市頻道競爭太激烈了,這本小說最近資料有些疲軟,可能要死在這輪推薦上了,不過我是不會放棄滴,希望大家也能夠繼續支援我!那些投票支援過我的兄弟,都記在心裡了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