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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獎勵嗎?真是令人期待。
陸嶼稍有了解後,系統a0331還好心地給他傳送了關於這個世界那個重生者的資料。
程家先:
年齡:重生前40歲;現18歲。
學歷:前世高中畢業輟學;現高中。
工作:前世靠模仿歌壇巨星在地方演出掙錢,收入微薄;現收入頗高。
婚姻:前世與青梅竹馬結婚,婚姻平淡;現未婚,與校花戀愛中。
……
陸嶼看著資料,滿臉黑線,原來這個男人以前就是專業模仿的,怪不得對各家作品都耳熟能詳,還能寫出曲譜。
不然普通人就算知道歌怎麼唱,你能寫出譜子嗎?
不過也就是模仿罷了,沒有體會其中的精髓,陸嶼剛才看了那個影片,只見其形不見其神。
既然剽竊了他人的作品,就要做好翻船的準備,可不要讓他失望啊!
想完,陸嶼拿起了紙筆,在上面寫寫畫畫……
第47章 表裡不一的小鮮肉3
系統a0331剛才友情提供了程家先的資料, 陸嶼又用100積分購買了他原本世界的生平和創作曲譜。
據系統提供的資料,原身在程家先原本那世,雖然比較渣,但是由於確實才華出眾,許多歌曲深受大眾喜愛,傳唱幾十年經久不衰,歌迷遍佈十幾歲至四五十歲,而且他開創了獨具特色的&l;嶼派&r;音樂,享有歌神稱號。
陸嶼想,這一世的人們法律意識薄弱,許多人還沒有學會怎麼保護好自己的原創作品。
但是如果自己辛辛苦苦做出來的作品遭到別人的剽竊,而此時又拿不出有效的證據,難道不是一件令人憤怒的事情嗎?
現實是殘酷的,在法律面前是講究證據的, 剽竊和盜竊他人作品的現象大有人在,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侵犯, 總共有三個方法可以解決:
一、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郵遞或者傳真給自己或者親朋好友郵寄一份,郵遞收到後不要開封。
這種方法比較原始,但很實用,既經濟又方便,現在的法律明確規定特快郵遞和傳真件可以做為法律證據。
當有人剽竊或者盜竊自己的作品時,就可以拿著這份郵寄到法院當做證明瞭。切忌郵遞不要開封,否則就失去時間效力了。
二、到各地版權局註冊登記版權。
這種方式相對麻煩一些, 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更具說服力。各地的版權局註冊手續均不一樣,註冊費用也不一樣,可以打電話諮詢相關問題。
三、到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登記
這種方式更麻煩一些,而且要求較高。這個協會對登記作品的條件必須是您的作品在省級以上媒體發表過,而且對您的作品在商業用途方面產生的利益他們可以取得分成比例。
而陸嶼就打算用第二種方法。
雖然第二張專集的時間比程家先晚,但是依照程家先的脾性,在原身還沒發布往後十幾年的作品前,他就有可能先原身把那些膾炙人口的歌曲搶先發表出來。
而程家先既然經歷這次事件,肯定以為原身的創作還是會按原世界的時間線走,不然這次也不會被坑這麼慘。
所謂重生,不就是搶佔了別人的先機嗎?
這次陸嶼就決定給程家先一個措手不及。
陸嶼拿著筆,神情專注地把原身前一世所有的作品寫在稿子上,不多一會,厚厚一疊寫滿詞曲的a4紙就出現在了陸嶼的手邊。
陸嶼看著這足有漢語大字典厚的a4紙,不得不感慨原身於音樂真的很有天賦。
就這些還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