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法令和組織(第1/2 頁)
“一條鞭法”規定:
把伯爵府直屬領地內的城市、鎮子、村莊的地稅、家庭稅、柴薪稅、教會稅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合併徵收農民五成的糧食,按田地大小和糧食產量繳納。
別覺得多,五六成的地稅是安德里歐亞公國的平均水準,而且還有大大小小几十種苛捐雜稅。
鍾老爺的舉措,在農民們眼中,簡直就是聖徒在世,神明下凡。
這樣徵收地稅大大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稅款,同時還使得稅務官吏難以貪汙,增加了財政收入。
農耕獎勵法規定:
提倡領民們從事耕田和紡織等生產活動。
努力從事農業生產,糧食和布帛產量超過一定產量的家庭,可獲評農耕優秀家庭。
農耕優秀家庭可以免除本人及家庭的本佐亞(年度)農稅和兵役。
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處罰該佐亞兵役加倍。
連續三佐亞(480晝夜)被評為農耕優秀家庭的,可有一人參與伯爵府麾下的常備軍選拔,伯爵府提供所有來回食宿費用。
軍功受爵法規定:
除騎士、男爵、子爵三級封地貴族外,設立無封地有俸祿的軍功爵十級。
軍功爵的俸祿按照年度發放,一半為糧食一半為錢幣。
領民十級軍功爵滿後,可冊封為封地騎士貴族;
原本是貴族的,可以透過軍功獲得更高的爵位。
第一,對普通士兵來說,殺敵總數達到一人,可從白身晉為一級軍功爵;殺敵總數達到兩人可從一級軍功爵晉為二級;殺敵總數達到四人可從可從二級軍功爵晉為三級……
依次類推,從二的零次方到二的九次方,斬殺敵人五百一十二人,可成為封地騎士貴族。
如果能夠斬殺敵方有爵位之人,自身直接獲封騎士爵位。
第二,對率領軍隊的將領來說,手下軍隊的殺敵數目減去自身戰損數量後,達到一定的數量也會被賜爵。
獲得軍功,除了軍功爵外,還有糧食、衣物、田地和房屋等其他賞賜。
另外,為了防止出現殺良冒功和搶功殘殺的現象,增設文職軍法官作為軍隊體系外的督查者,由軍法官記錄彙報軍功。
伯爵府將會根據軍法官提供的記錄、戰場的留影石和敵人的雙耳,進行二次軍功核定。
戶籍登記法規定:
伯爵領內所有領民,限期一個佐亞(480晝夜)內,必須到指定地點進行戶籍登記。
限期未登記戶籍的領民,伯爵府不再承認和保護其私人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商業稅徵收規定:
城市內商鋪的商業稅徵收,由原來的每年固定額度徵收,轉為按照營業額大小徵收,徵收營業額的三成商業稅。
除了這五條法令,還有諸如傷人者殘、殺人者償命、侵犯女性的貶為伯爵府的苦役(實驗品)的一些大而化之的刑事處罰措施。
再多,鍾明就真的想不出來了!
鍾明穿越前是學計算機的,畢業就失業後,成為了一名撲街寫手,讓他編撰法律,著實是為難了他。
憑藉著學校生涯和生活中哪一點法律基礎,在網上偶爾鍵仙一下,指點江山還行,真憑空讓他編一部法典,那就是讓屠夫去繡花了。
在這個魔幻世界,封建領主對於自己領地擁有極高的自治權,只要按時向自己的封君繳納稅金和兵役,完成自己的封建義務,那封君從道義上就不能干涉封臣的領地治理。
因此鍾明推行成文法,雖然在後世人眼中可能算是影響深遠、驚天動地、青史留名,但實際上並未違反貴族階層的統治邏輯。
其實鍾明也不想這麼早就把成文法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