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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情形,為了避免意外出現,不能兇手帶走,必須等待那些人稍微平靜一些再設法離開。
簡單的審訊只好在兇案現場一個較為乾淨的房間內開始,張青得到旁聽的機會。
案情有些詭異,那位兇手堅持認為家裡人全都變成了妖魔,已經不再是她的親人,所以她的行為是正當的,理應受到尊重和鼓勵,她是除惡英雄,把她關起來毫無道理,應該讓她戴上大紅花到各個學校做巡迴演講,宣傳英模事跡。
兇手
兇手是一個極普通的中年婦女,身材粗壯而結實,顯然擅長體力勞動,很能吃苦耐勞,正像這旮旯的大部分農村婦人一樣。
她回答了常規的詢問,報上姓名和性別以及戶口所在地。
&ldo;為什麼要殺人?而且殺的是你家裡人?&rdo;
&ldo;一些怪東西佔據了我老公和孩子的身體,他們已經不是人了,我很傷心,可是沒辦法,只能殺掉他們,這樣才能讓老公和孩子得到解脫。現在就剩下我一個人,活著也沒意思,你們趕緊把我槍斃掉好啦,趕緊到另一個世界去找他們還來得及。&rdo;兇手顯得很平靜。
&ldo;你的罪行是很嚴重滴,情節是非常惡劣滴,證據是確鑿滴,別想裝瘋賣傻,老老實實把原因和動機說出來。&rdo;
&ldo;我說的全是實話,沒必要騙人,就算不槍斃我,我也不會再活下去。&rdo;兇手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ldo;如果你堅持這麼認為,我只好把你送到精神科大夫那裡做鑑定,弄清楚你有沒有發瘋。&rdo;
&ldo;哎,說過很多次了,我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事。我殺掉的不是人,而是佔據了我老公和孩子軀殼的妖魔,其實你們應該把我當成英雄才對,應當給我機會做巡迴講演,到學校或者工廠裡教其它人怎麼對付邪惡的妖物,或者錄製光碟發行出去,讓人知道遇上像我家裡發生的這種事如何做,等弄好這些之後,要麼你們把我槍斃掉,要麼讓我自殺,我還要去黃泉路上追趕老公和孩子。&rdo;
這時審訊中斷,援兵已經趕到,控制了局勢,在人堆當中開闢出一條可以讓車子通行的路徑。
張青接到命令,坐在兇手旁邊,盯著不讓她自殺或者自殘。
車子緩緩駛離狹窄的巷子,由於拉了窗簾,附近居民並不知道兇手坐在這車內,否則有可能掄起板磚扔過來。
兇手大概是無聊,也可能是覺得應該把經驗傳授出去,教張青如何對付妖魔,於是對他講述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怪事從兩個月之前開始,然後一發不可收拾,最終以慘劇而收場。
家宅驚變
以下是兇手的講述。
她在十三年前出嫁,此後與丈夫的生活很平靜,一切都正常,生了兩個女兒,與周圍的人過著大致相似的日子,沒有什麼明顯不同。
她的奶奶曾經是村裡的巫婆,在幾十年前曾經作為批鬥物件,捱了許多的羞辱和折磨。
她從奶奶那裡學到一些關於如何對付邪惡汙穢之物的辦法,只是不太精通。
平靜而安適的家庭生活直到兩個月前宣告結束。
起初她發現丈夫的表現有點不對勁,一天夜裡,她聽到豬欄裡有響動,擔心有賊,於是拿著棍子起床檢視。
稍後她驚訝地發現丈夫趴在一頭母豬身上,而母豬居然不逃跑也不抗拒,而是乖乖地站定不動,任由他折騰,不時還哼哼一聲。
她以為丈夫僅僅只是偶爾產生一點怪念頭並付諸實踐,倒也沒當回事,覺得總比去外面花錢跟小姐胡鬧好一些,至少不會染上髒病。
於是她悄悄走開,沒有驚動丈夫,回到床上裝出熟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