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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快十五歲的時候,林奇突然向我表白,行知氣急敗壞地替我拒絕了,我才生出了一股莫名的心思。
我問他,&ldo;你喜歡我嗎?&rdo;
如我所料的那樣,行知說了&ldo;喜歡&rdo;。
我並不為此高興,他的喜歡,於我而言,實在太平凡了。
唾手可得的東西總是不被人珍惜的,我也是這樣覺得。
所以,此事過後,我絲毫不受影響,繼續把心思放到了工作上。
期間,又有好多人像我表白過,他們都被我拒絕了。
曾經,我被父母的感情感動過,他們之間,真的做到了白首不離、相濡以沫。
那時,我暗自希望,以後我也會遇到這樣一個人。
可我沒有,不,也不算沒有。我能感覺到行知對我的喜歡是真的,他幾年如一日地守候在我身邊,不是愛還能是什麼?
可我無法愛上他,也無法愛上別人,我好像天生就不懂愛情是何物。
我能清楚地分辨出自己對行知的感情是一種介乎親情和友情之間的感情,而不是愛情。也不知這與我而言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等我二十歲過後,媽媽找我說了我和行知的事,她讓我自己看著辦。
我其實還沒想好我和行知之間要怎麼處理,我不愛他,卻又拒絕不了他習慣了他在身邊。
終究,我還是下定決心給他一個交代,我不該辜負一個這麼愛我的人。
我不愛他,我也不可能愛上別人了。
當我說我要嫁給他時,我還記得行知臉上出現的狂喜和不可置信。
他第一次衝動地抱住了我,一直重複著一句話,&ldo;我好高興&rdo;。
我們成婚前,我就和他說了我不久就要去邊境,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
我以為他會猶豫的,翠翠姨已經老了,雖然他還有弟弟妹妹可以在家照顧父母,但他們畢竟還只有十多歲,不足以成為頂樑柱,但他還是決定和我一起去。
到了邊境,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缺衣少食都是常態,更危險的是,那些才被收服的部落根本不懂什麼叫法律法規,很多人都恣意妄為,我要管理的話很是困難。
這些人不像鏡城那邊的人民那麼和善,他們粗略,暴力,要不是有阿御鎮壓著,我和行知的安全都要成問題。
環境的艱苦讓我總是時不時就會生病,可我不能停下,我要做出成績給媽媽看。
此時,行知就會整個人都緊張得不行,想盡辦法讓我過得舒服些。
我還為此笑他,說他這樣簡直是大材小用。
行知很有才華,這是不可否認的,他本可以大展身手,卻為了跟在我身邊,受到了束縛。
我總是不明白,他為什麼可以為了一個人而犧牲自己的一切。
這也許就是我不懂愛情的原因吧!
邊境五年,我的任務很繁重,經常需要來回跑,遇到過的威險更是數不勝數。
因此,我和行知說了我不會在這個時候要孩子,他對此欣然同意。
我不想要孩子,不僅僅是時間不合適,還因為我沒信心能做好一個母親。
我要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我可能不會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培養我們的孩子。
我不想做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如果不能給孩子最好的,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生。
我把這層疑惑講給了行知聽,他說,等孩子生下來,他來教,叫我不用擔心,我可以繼續工作。
我還是被說服了,我在快三十歲時生下了清宴。
看著他從一個小糰子逐漸長成了我們期待的樣子,我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