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頁(第1/3 頁)
因為她始終是高高在上的神女,而我就算得到了九五至尊之位,在她面前也是個卑賤的凡人。
神女是不會流淚的,哪怕她真的愛上了凡人。
在大婚之夜陰影的籠罩下,很長一段時間,我對床笫之事產生了深深的厭惡和排斥之感,在今後的七年裡,除了迫不得已要和崔靈同房外,我再也沒碰過任何女人,不想也不願。
在繁雜的公務面前,我無心將精力放在這種事上,若有時當真興致來了,也大多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在這七年的時間裡,我和崔靈的關係也並非沒有緩和過,有那麼幾年我們二人也能稱得上是一對恩愛夫妻,只是每每和她身體相觸碰時,我總會想到大婚那晚。
想到那夜的屈辱和羞恥,想到那夜的無措和無力,想到我無法動彈的四肢,想到我發不出聲的嘴巴,想到自己就像一件玩物被人隨心擺弄,我便無法原諒崔靈,正如我始終也無法忘記澗碧的死。
但當我真正想恨崔靈時,她的那些好又全都跑了出來,她的一劍,她的肩膀,她的擁抱,她的一吻。
到了後來,我已分不清自己對崔靈到底是恨還是愛,抑或最後恨與愛都成了兩個字&ldo;習慣&rdo;。
當景真和景善漸漸長大後,我以為自己能真正全然放下一切,和崔靈好好過日子。
但在這近一年的時間裡,事情又發生了變化,我和崔靈之間的爭吵逐漸增多,有時甚至會交起手來,更讓人諷刺的是,那些爭吵大都緣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在三月前的一個夜裡,我和崔靈躺在龍床上,在景真的教育問題上起了分歧,在那場爭吵中崔靈一直強調景真和我不同,景真是從小在宮中長大錦衣玉食的皇子,而我只是在大山裡長大的鄉野小子,所以她讓我不要拿自己過往的一些思想去禍害她的兒子。
爭吵到了最激烈之時,崔靈又像新婚那夜一樣點了我的穴,讓我無法動彈,無法發聲。
接著她又做出了新婚那夜的舉動,她妄圖用肉體的痴纏來結束這場爭吵,熟不知適得其反。
那夜之後,我和崔靈正式決裂,並定下了約定。
既然我廢不了她,她也休不了我,那便殺了彼此。
起初我未把這個約定當真,我以為那個約定只是我們二人一時惱怒下的無理取鬧,我們會交手,但卻能把握好分寸,不會真的傷害到對方。
但就在一月前,也就是我寫下第二篇日記的那日,我和崔靈如往常般交手,可我卻發現今日的崔靈和往日的不大一樣,她眼中有著極盛的殺意,她的招式變得狠辣,她的運功更是毫不留餘地。
我發現她是真的想殺了我。
她居然真的想殺了我。
崔靈走後,我坐在龍案前不斷地想否認這個結論,卻發現找不到任何可否認的理由。
盛怒之下,我失態地掀翻了龍案上的一切東西,摺子散落滿地,茶杯碎成了花,硃筆滾到了陰暗的角落,跪了一地的宮人也被我給趕出了殿。
最終我無力地癱坐在了龍椅上,望著空蕩蕩的大殿。
真的要殺了崔靈嗎?我不停地問自己。
可若殺了她,或許我便真要成孤家寡人了,而我不想在這冷冰冰的大殿裡當個孤家寡人。
但她卻又真的想要殺我。
我越想越覺滿腔的怒火無處可訴,便拿出了日記本,拾起了硃筆和墨硯,寫下了日記。
在那篇日記裡,我撒謊說自己不愛崔靈,還將她稱呼為&ldo;該死的賤女人&rdo;。
重新翻看那篇日記之時,我也有些後悔自己的言辭太重。但思慮再三後,我還是扔下了修改日記的念頭。
只因落筆如落棋,既已落,便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