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張大戶!(第1/2 頁)
李幹辦聽了此事,立刻把此事告知了知縣陳清泉,知縣陳清泉本來不信。
可韋小寶在東平府程萬里府裡在等太師蔡京回信,一來一回,因此錯過了與知縣陳清泉約定的日子。
故此,知縣陳清泉信以為真,而後派人打探,得知韋小寶果然在他上級東平府太守程萬里府裡不知做著什麼勾當,立時就慌了。
卻又不敢派人去太守程萬里府邸裡拿人,便先派人把韋小寶府邸給監視了起來。
韋小寶聽了大怒:
“這狗官陳清泉欺我太甚!我豈能與他干休!”
武松趕緊勸道:
“哥哥切莫性急,如今有個張大戶頂替了哥哥往日行當,說要霸佔哥哥家產和女人!”
韋小寶詫異道:
“張大戶?本縣哪裡來的張大戶?”
武松搖頭嘆息道:
“還不是因為潘金蓮那賤人!早就勸哥哥殺了,哥哥不聽,非要留在府中享用,如今才惹來禍端!”
韋小寶不覺尷尬一笑:
原來武松兄弟早就知曉我把潘金蓮養在府中,只是未曾明說。
韋小寶見武松已經點破,便厚著臉道:
“兄弟此言何意?”
武松卻又細細解釋了起來:
原來武大與武松是一母所生兩個,武松身長八尺,一貌堂堂,渾身上下有千百斤氣力,不恁地,如何打得個猛虎?
這武大郎身不滿五尺,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清河縣人見他生得短矮,起他一個諢名,叫做三寸丁谷樹皮。
再有這潘金蓮,本是清河縣南門外潘裁縫的女兒,排行六姐,從小纏得一雙小腳,故起名金蓮。
由於家貧,父親早死,九歲被賣在王招宣府中,習學彈唱。
她本性機變伶俐,不到十五歲,就會描鸞刺繡,還彈得一手好琵琶。
后王招宣死了,她被轉賣給張大戶。
金蓮十八歲時,出落得十分漂亮,臉襯桃花,眉彎新月,與眾不同。
加上她描眉畫眼,傅粉施朱的用心打扮,更是喬模喬樣,媚態百生。
因為那個張大戶要糾纏潘金蓮,這潘金蓮只得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
那個張大戶以此恨記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武大。
自從武大娶得那婦人之後,清河縣裡有幾個奸詐的浮浪子弟們,卻來他家裡薅惱。
原來這婦人見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會風流,這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
卻說那潘金蓮過門之後,武大是個懦弱本分的人,被這一班人不時間在門前叫道:
“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
因此武大在清河縣住不牢,搬來這陽穀縣紫石街賃房居住,每日仍舊挑賣炊餅,便有了後面之事。
而這知縣陳清泉卻急急尋找替代韋小寶之人,不想從別人嘴裡知曉了這件事,便把清河縣張大戶請來,說明緣由。
張大戶一直惦記著潘金蓮,便答應了知縣陳清泉,便在陽穀縣買下地產,就此在陽穀縣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成了西門慶第二。
半月前,知縣陳清泉為對付韋小寶,刻意把武松調往了清河縣當差。
武松本來不願,可架不住知縣陳清泉執意如此,又想著自家哥哥有韋小寶照看,便去了清河縣當了步兵都頭。
可武松剛一走,知縣陳清泉便以潘金蓮一案遲遲未曾判決,舊事重提,把韋小寶一家全部看押在府中。
張大戶便強行帶走了潘金蓮,對外還說要學西門慶,不僅要霸佔韋小寶家產,還要搶走韋小寶的眾位夫人。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