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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難得放棄了平日的優雅,連連&ldo;靠&rdo;罵了七聲。
透明的身體,風一吹就不知道被吹向何方。我自然知道自己是成了魂魄!但是鬼差呢?惡魔呢?天使什麼的就算了,我本來就做好了下十八層地獄的準備。
但問題是什麼都沒有,只有我這一抹遊魂在天地間左右上下飄蕩,沒有定向也不知道要飄到何時,腦中很自然的浮現了惡俗的七個字:&ldo;身世浮沉雨打萍&rdo;。如今,只怕現在自己是連浮萍都不如了。
欺詐師守則第十條:任何時候都不要讓事情脫離你的掌控。
對於自己的新狀態,我幾乎是沒有猶豫的選擇了自我掌控。一般來說,鬼魂不是應該能夠利用周身的氣場來實現瞬間移位,或是搬起物體之類的?
雖然這個&ldo;一般來說&rdo;源自於小說漫畫什麼的。
如果這是部靈異劇,我該去復仇,將萊恩嚇得上躥下跳,但是我對那個跳樑小丑提不起興致。如果這是重生劇,我該找個就要死的人附體,然後用另一個人的身份開始生活,問題就在於我並不期待這樣的日子。如果這是部玄幻劇的話,那就等著機緣到了,自然有人引導我一步一步站在世界的頂端。如果這是部穿越劇的話,那我該在什麼朝代遇上什麼人,然後成為歷史人物,或者大人物身邊的什麼人。
切!這個世界,果然沒什麼意思!
等到我真切的能夠掌握自己的靈體,站在地面上的時候,依舊沒確定自己到底屬於哪一種。於是也就懶散了,隨意而安的四處遊走。
不自覺的砸吧砸吧嘴,鬱悶的發現臨死前口裡嚼著的口香糖沒有了,沒有絲毫甜味的清淡,心情便愈加的煩躁。
&ldo;hi!&rdo;河岸旁的一個小鬼偏著頭向我的方向打招呼。
也不知道是誰規定的,為什麼鬼魂就不能吃東西呢?貌似還是有辦法的,一般是……
&ldo;你好!&rdo;
這次我終於確定,眼前的小鬼確實是在叫我了!所以這是遇見陰陽眼了嗎?
&ldo;你能看見我?&rdo;既然世界上存在著靈魂,有人看得見便沒什麼稀奇的了。
盤腿在他身邊虛靠著樹樁坐了,看著眼前只有十一二歲的小鬼:黑色的刺蝟頭,身旁放著釣魚竿,正生著火在烤魚,一陣陣香味傳來,煞是誘人。
只是這個小鬼,看著怎麼有點兒眼熟呢?
&ldo;看不見!&rdo;小鬼老實的微笑著回答,一雙眼睛微眯著,&ldo;可是用&l;念&r;能感覺得到!&rdo;
念?氣場嗎?那不是殺人用的?
我心中暗笑。
&ldo;你要吃魚嗎?&rdo;小鬼取下了烤魚,準確無誤的看向了我的方向。
我嗅了嗅,舌尖舔了舔唇,道:&ldo;我更想吃糖!你有嗎?&rdo;
&ldo;啊!有的!&rdo;小鬼從自己的揹包裡翻翻找找,找出了一包糖,往我面前一攤。
我搖搖頭,又想起小鬼看不見。於是道:&ldo;我是鬼魂,吃不到!你燒給我吧!&rdo;
我其實只是說著玩兒的,沒想到這個有意思的小鬼竟然真的把整包糖扔進了火裡燒。還睜著一雙眼睛好奇又興奮的問我:&ldo;人死後是不是都會成為鬼魂?&rdo;
望著手上出現的一包糖果,我不得不說,這個世界真是神奇啊!
&ldo;我以為你比我清楚!&rdo;畢竟是他見鬼了,又不是我。
取了顆,剝開,扔進嘴裡,是奶糖!果然是小鬼吃的玩意兒。不過一想到,我千葉竟然有向小娃娃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