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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臻只能哦一聲,隨即開開心心地妥協。
一路上吸引了很多目光。兩個相貌氣質都十分出眾的男人攬著彼此,還撐著傘,不管在哪裡都奪人眼球,引人側目。那些打量的目光有的是好奇,有的是嫌棄,有的是不理解,也有的是羨慕。
陳臻想,不知道要到哪一天,人類才能對所有相愛的人都報以善意的目光——無論是兩個男人,或者是兩個女人。
不可以選擇自己的所愛,那又何談生命是自由的?明明任何人都有權利選擇一朵花、一片雲、一個玩具、一隻狗、一隻貓、一個男人或者女人……這些千般萬般的事物作為自己的所愛。如果這樣的選擇會被人認作『異類』,那又何談文明在進步?
在感情中明明眾生平等,那為什麼他們要用高人一等的目光看我?
愚昧。
愚昧也好,那沈明光就是我一個人的,他們都不配擁有。
陳臻側頭去看沈明光清俊的側臉,居然有一種十分驕傲並且慶幸的感覺。
他故意問沈明光:「好像這個地方對同性相愛的接受度沒有歐洲那麼高,你跟我這樣走在公共場合,不怕別人說嗎?」
沈明光也給了他一個滿意的答案:「我覺得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怕什麼?我還生怕別人不知道我喜歡的是你。」
陳臻嫻熟地無理取鬧:「你一開始就是看上我的臉了吧?」
沈明光頓了下,「這也是一方面,但是主要是別的原因。」
「……」陳臻立刻黑了臉,「什麼原因?」
沈明光想了下,低頭笑了笑:「……大多了,我也說不清了。」
說完,他抬頭看了眼被隔到傘外那暖黃的光線,再看回陳臻的臉,神色認真了些,「其實,你是人或鬼,男或女,美或醜,年紀比我大還是小……這些我覺得都不太重要。我覺得,只因為你是你,而你又恰好落到我眼睛裡,就讓我……再也不想去看別人了。」
陳臻愣了下,心想這人也太會說話了,立刻興奮,「你再多說幾句,我愛聽!」
沈明光沒有繼續說陳臻想聽的話,兩人正好走到禮堂門口,他笑了下,把傘收了,直接壓下來跟他接了個吻。
周圍人來人往,還有人指指點點的,但沈明光似乎真的一點都不在意,很認真地捧著陳臻的臉跟他接吻。
陳臻覺得自己要被這愛情膩得幸福到轉圈然後厥過去暈倒在地了。
親了很久,沈明光才放開陳臻的臉,跟他交代:「你找個好點的位置坐著看,記得聯絡你的四長老,我要先去後臺準備。」
陳臻笑眯眯地跟他點頭,「你上臺唱歌的時候一定要在臺上找到我在哪裡!還要給我飛吻!」
沈明光沒回答,最後看了陳臻一眼,擺了下手,轉身走了。
那個代表再見的手勢很平淡自然,陳臻也自然地覺得。他們待會兒就會再次見到對方。
他看著沈明光沒影兒了之後才進了禮堂,他找到幾個班上熟悉的面孔,就過去聊了聊。
陳臻心情好,心情好就分外隨和,願意多說話,不久和旁邊的人七嘴八舌地聊了起來。
身邊的小姑娘問他:「陳仙,你怎麼穿得像是要去結婚一樣,搞得怪正式的。」
陳臻笑著說:「不瞞你說,我喜歡的人說今晚要在臺上唱歌給我聽,我想正式一點!結婚肯定要更比這更正式。」
周圍笑開一片,都說陳臻真有儀式感。
他也不惱:「生活就是要有儀式感。」
沈明光也沒告訴陳臻他會唱什麼,會彈鋼琴還是彈吉他,這完完全全是個神秘的節目,陳臻也壓下了好奇心沒有追問。
他告訴自己,把這當作一個禮物吧,如果提前知道了禮物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