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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位女孩分別為9歲與11歲,孤兒院的人教她們說,父親死了,母親棄養。不過,後來她們還是把真相告訴了斯穆林,但美國的領養機構卻拒絕調查這件事。等到終於查出女孩們的親生父母親時,已經過了6年的時間,而女孩們也早已習慣了阿拉巴馬州的生活。最後女孩們仍留在美國,不過斯穆林吐露領養的真相,於是一家人前往印度,拜訪女孩們的生父母,並經常保持聯絡。
此後,斯穆林的法律生涯方向便轉了個彎,他現在已是美國提倡改革領養流程的重要人士。他特別指出,海牙公約的最大缺陷就是並未針對富國支付的領養費,制定金額上限。他說:&ldo;如果不嚴格限制金額,其他的規定全都註定要失敗。&rdo;
印度的警察、律師、領養倡導者也都附和他的看法。副警長山卡爾(s shankar)表示:&ldo;如果領養兒童不用付錢,那麼這種犯罪行為全都會消失。&rdo;山卡爾是蘇巴希案的主要調查人,他更特別要求我不要在書中公開他的全名。
當時,金奈警方根據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的檔案,查到蘇巴希在美國,於是馬上打電話給勞烏,請他來警局,並試圖讓他從一排相片中找出自己的兒子,而勞烏也馬上就指出其中一張快照。警方說這張快照是從亞西拉夫的孤兒院檔案裡取得,是蘇巴希進入孤兒院數天後拍攝的。勞烏回憶道,在那張相片上,蘇巴希躺在一張舒適的床上,衣著有如西方兒童。但現在我眼前的勞烏卻是斜躺在凌亂住處裡的一張塑膠制摺疊式躺椅上,左右兩側是蘇巴希的兩位哥哥,十幾歲的薩薩拉和洛凱希。他說:&ldo;已經快要6年了,但我還是馬上就認出他來。&rdo;
警察局長對指認結果感到很滿意,卻對勞烏說,忘掉這個男孩吧,蘇巴希在美國會過得比較好。勞烏說:&ldo;警方把我當成無名小卒對待,可是,兒子從我身邊被偷走,我怎麼高興得起來呢?我不希望兒子一生都以為我們遺棄了他。&rdo;
不過,至少勞烏還知道兒子的遭遇。在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還約300件國內外領養案仍有待調查,可是就只有在媒體關注的時候,地方上的警方調查才會有所進展。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案的調查速度緩慢如冰河的移動,因為這起案件從市立警方踢到邦立警方,再踢到聯邦警方,隨著每一次的交管,案子的範圍就愈縮愈小。現在負責調查的則是印度中央調查局,中央調查局根據法院命令,只追查3個跟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有關的案件,在3個案件中,被偷走的貧民窟兒童據稱已分別送到澳洲、荷蘭和美國的領養家庭,而送到美國家庭的就是蘇巴希。
調查此案的負責人山卡爾承認,警局的調查只觸及問題的表面而已。實際上,如果親生父母負擔不起律師費用,就無法讓兒童綁架案進入法院程式,因而案件很有可能毫無進展。這位身材魁梧、滿頭灰發的警察同時也表示:&ldo;此時此刻,我們能看到的就是些長達十年的陳年舊案。&rdo;他說,其他孤兒院陸續出現,會取代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他又說:&ldo;可是,我沒有權力調查,我真的無能為力。&rdo;
不過,要從金奈高等法院記錄中取得美國家庭的地址並非難事,因為地址就列在當局批准領養案的法律檔案裡。我對勞烏說,我要去美國跟那一家人見面時,勞烏碰觸我的肩膀,以熱切的目光注視著我。當警方再說他的兒子已經被人給領養時,他鬆了一大口氣,幸好兒子沒被賣去從事性交易,也沒被賣給器官掮客,他聽說有些孩子的下場是這樣的。現在,他只希望能在蘇巴希的生命中扮演一個角色。他把所知的寥寥幾個英文字排列組合後說了出來,努力把心中的期望傳達給我。他指了指美國的方向,說:&ldo;家人。&rdo;然後,指著自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