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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錢是父母的事,父母給兒女錢是情分,不給兒女也無權抱怨;但相同的,兒女有錢也是兒女的事,兒女們給是情分,不給,在完成了贍養義務外,不停地索要,也同樣是jp。
而小高氏孃家人,顯然就是這樣一大群jp,不給就拿小高氏在鎮國公府受委屈了不會為她出頭要挾,不是jp是什麼?也難怪小高氏不想讓哥哥的女兒高三娘嫁宗俊卿了,除了覺得高三娘不能給她帶來錢財外,最主要也是這些年孃家人越來越過分,小高氏已對孃家人有所抱怨了。
包子歸包子,不敢反抗歸不敢反抗,但不代表心裡沒有怨言。
不過包子果然是包子,在高婆子這樣說了後,她得到了小高氏跟以前她勸時,一樣的回答。
當下就見小高氏搖了搖頭,道:“不行,不給的話,我在這邊受了委屈,孃家人不給我出頭怎麼辦?你也看到了,我在府裡一點地位都沒有,是個人都敢給我臉色(其實她主要指鎮國公、宗俊卿和聞百翎,像宗三郎等庶子庶女可不敢),這種情況下,要再跟孃家鬧僵了,那哪成!”
高婆子看小高氏不聽勸,便住了嘴,暗道你情願被他們要挾,那還抱怨沒錢用做什麼,你賺的再多,遲早也會在他們身上花光的,畢竟最近高家要錢有越來越多的傾向,顯然,高家被養刁了,現在的奢靡程度在提高,所以要的錢會越來越多,再這樣下去,就算小高氏有再多的錢,將來也供應不上的。
而小高氏自然也發現孃家人要錢越來越多,正發愁呢,這時想到聞百翎得到的那四十萬兩,小高氏在氣憤之餘,也不免眼前一亮,暗道自己不是嫌聞百翎的嫁妝太少,沒法給自己幫助麼?現在聞百翎得了四十萬兩,可不有的是錢了,她的困境不就能解決了?
這會兒聞百翎得了這四十萬遺產,聽說除了田地鋪子等,光現銀就有十來萬兩,再加上公府下聘,給了聞百翎兩萬兩聘金,以及聞百翎自己的嫁銀,前前後後算起來,那也是十幾萬兩之巨,她要搞點錢來用用,也還是能用幾年的嘛。
想到這兒,小高氏心思便活絡了,想著什麼時候找聞百翎,借點錢花花,一來可以填孃家那個大窟窿,二來也能將自己眼紅的高氏遺產搜刮過來,一舉兩得啊,何樂而不為?
她不怕聞百翎不給,敢不給,她就對外說她忤逆不孝!哼!
——自己包子,不敢回絕孃家,倒敢找別人要錢,卻也不想想天下可有人跟你一樣包子!
這日,聞百翎便去了聞三夫人家,參加聞四郎的婚禮。
宗俊卿看沒什麼要緊的事,便陪聞百翎一起去了。
宗俊卿本以為聞百翎外祖李家的住宅夠小的了,沒想到還有更小的,直接就是一套二進小院子,小的很,還沒自己先前住的三進院子大呢,暗道侯府沒子弟有出息,沒落真是非常快,分家竟然就只有一套小院子,哪像他們家,他兩個叔叔走時,可都是分走過兩萬兩銀子還有一套帶花園大宅子的,這還是表面上的,私底下,二叔由於是嫡出,他祖母私房、嫁妝不少,還給了他父親和二叔一人十來萬兩,所以二叔雖分出去了,家底相當雄厚。當然三叔是庶出就可憐點了,就只有公中分的那麼多銀子和宅子了,不過也比其他人家庶子多多了。
聞百翎要聽他這麼說,肯定會說了,康定侯府跟鎮國公府哪裡有可比性,一個是裙帶關係上位的,子弟還沒出息;一個是實打實打出來的,有實權有地位,家裡金山銀山,然後子弟分府,會分的多依然能過好日子也很正常,畢竟就算當年聞太后在時,人家巴結鎮國公府的,也比巴結聞太后孃家的人多,原因很簡單,聞太后又不能左右朝堂,而鎮國公府可是能左右朝堂的,所以就算聞家最當紅的時候,收入也是不及鎮國公府的,再加上康定侯府男丁還多,這樣一來,子弟分家,分的東西比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