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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923:自由主義在中國
自由主義在中國曾經一度成為主流思潮。雖然這段時間不長,但已經在歷史上留下了印跡,成為中國歷史傳統的一部分。
1920年代前半期的中國歷史,在許多人看來平淡無奇。1910年代,有辛亥革命、保衛共和;1920年代後期則是北伐戰爭、國民革命。都是波瀾壯闊的歷史,唯有1920年代前半期,似乎沒有什麼重大的歷史事件。
但是,從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實踐的角度看過去,卻會發現,這幾年雖然時間不長,但卻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自由主義蓬勃發展的時期。表面上看來,這段自由主義歷史僅僅是曇花一現,沒有留下太多的歷史遺產,但我卻相信,假以時日,這段歷史同樣可以成為中國建設自由社會的傳統資源之一。
自由主義是一種社會體制,與專制主義、極權主義相對立。經濟上表現為自由市場經濟體制,政治上表現為對國家權力的制度性限制。在這種社會中,民間力量會得到長足發展。社會呈現出多元化和自治化。
晚清民國以來,中國的社會制度發生了重大改變。許多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先後制定實施。辛亥革命以後,這一過程進一步加快。大大促進了中國國內的工商業發展。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後,國際市場對中國產品的需求大增,可惜戰爭也阻礙了交通,增加了中國進口機器裝置的困難,因此,戰爭期間中國經濟的發展受到了抑制。不過,戰爭結束以後,世界市場對中國產品的需求依舊,同時,戰爭的不利影響不復存在。於是,1919年成為中國經濟飛速發展的年份。那一年的進出口貿易極其繁榮。
經濟的快速發展推動著國內商人階層自覺意識的強化。反映在思想和政治上,進入1920年代以後,自由主義開始在中國蓬勃發展。
當時的中國,存在嚴重的內部*。大小軍閥之間的戰爭,阻礙了社會經濟發展。商人們痛感政治局勢的不穩定,呼籲政治穩定的局面。胡適等人在《努力週刊》上提出建立“好人”政府,正代表了商人階層對有效政治制度的籲求。
在西方,自由主義首先意味著個性解放和公民個體權利的伸張。1920年代的中國,自由主義的發展更多地表現為地方自治。在1920年代前半期,中國好幾個省份的自治取得很大進步。湖南甚至制定了省憲法。聯省自治成為重要的政治思潮。中國的精英們首次提出自治和聯盟的主張,放棄了以往被視為天經地義的中央集權。這種主張背後有一個重大的思想進步。那就是精英們希望用新型的、自由主義式的政治體制打破以往的治亂迴圈。以往的中國歷史,要麼是政治穩定加國家對社會的經濟盤剝,要麼是不再有國家的盤剝,卻要以社會*為代價。商業自由似乎只存在於亂世之中。地方自治思潮希望政治穩定和經濟自由能夠同時存在。 。 想看書來
進入二十世紀的中國(7)
1920年初,自治運動在全國風起雲湧,幾乎贏得了所有選舉的勝利。地方政府的地位大大加強,地方精英成為自治運動的主導力量。商人的作用尤其重要。在各地,商會都成為核心的社會組織,不僅在市政管理中,在省一級的議會中,商會都發揮著主導作用。
隨著商人作用的日益增強,商團也開始大量湧現。商團是商人出資建立維持的武裝力量。1916年,政府曾頒佈條例,嚴厲限制商團。自治運動發展以後,商人要求廢止這一條例。商人要求掌握自己城市的命運,儘量減少戰亂的威脅,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漢口商會還以歐洲當年的漢薩同盟為例,要求建立一個真正的城市聯盟,認為這樣才能團結一致,確保安全。
但商人們並不尋求無政府主義。他們依然想要一個有執政能力的中央政府。商會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