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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說,好像很說的通。
但是。
徐洪大聲質問,&ldo;可當時的同學們都聽到了我當事人跟被害人之間的爭吵,這作何解釋?&rdo;
&ldo;很簡單。&rdo;吳乾輕鬆應對,&ldo;爭吵應該是提前錄下來的死者生前的聲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機裡,而當時被告在重擊了被害人兩次之後,主要的工作就是將手機裡的這個聲音放出來,只需要用膝上型電腦的外放功能就行了。
這個時候被告還做要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手上的啞鈴砸房間裡的其他東西,也就是我們能看到的那狼藉的場面,這個舉動,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讓聲音變得更加的含混不清!
同時,被告還要大聲應和外放的死者聲音。
而能證明我說法的是,有同學向我提供線索,當時他只是隱約的聽到謝凡的聲音,但,並不是很清楚。
事實上,這裡面有一個非常巧妙的混淆視聽的手段,那就是,這裡既然是謝凡的房間,而且他也在這裡面呢,那麼,有爭吵聲出現,任誰都會首先想到,爭吵者之一定然有謝凡。
也就是說,王廉根本就是自己演了一出獨角戲而已。&rdo;
這個線索,也就是聽不太清楚謝凡的聲音,畢竟是錄音外放,當然是當時圍觀同學提供的,為此吳乾花了兩萬多,值。
吳乾接著說道:&ldo;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被告要砸壞手機跟膝上型電腦,他是為了毀滅證據,而且,這其中還有被告跟被害人之間的通話記錄,這能暴露他們兩個人的真實關係。&rdo;
劉歆迪不自覺的又問了一句,&ldo;手機砸壞就……&rdo;
&ldo;微信。&rdo;吳乾只是說了這兩個字。
全明白了,換手機,以前微信的記錄就沒有了,只是許多人並不瞭解這個細節,除非有做過特別的備份,否則就全部消失。
&ldo;證據!&rdo;審判長又敲了桌子,公訴人的表現不太合格。
吳乾很自然的說道:&ldo;本人吳乾,完全沒有看到本案的調查細節,而且,本人將要說的證據本人也沒有看到,也就是說,本人並沒有真的接觸那個證據,但是,本人有絕對的把握。這個證據,可以證明我的假設是正確的,而且,存在!&rdo;
存在二字落地,現場所有人,甚至包括網路上所有看直播的觀眾,全都產生了一股強烈的期待,都無比的想知道,吳乾這個證人到底能拿出一個什麼證據來,而且他還沒有看過這個證據。
甚至就連徐洪這個律師他都有期待,當然了,很快又被自己給滅了。
審判長此時眼睛都瞪圓了,更別提其他人,有一個算一個,劉歆迪,林冰,李雪,謝家夫婦,劉胖子等人……
只聽吳乾用冷靜的口吻說道:&ldo;這個證據,就是被害人謝凡的衣服!&rdo;
衣服?!
所有人又傻了,只有一個人很是興奮,就是秦炎,他知道到了關鍵。
吳乾說道:&ldo;被害人的衣服,其背面會有不少細小的玻璃碎屑,這是手機等電子產品被砸碎之後濺射的,而正面反而不會有,而這就印證了我以上的全部假設,同時推翻了被告的供詞,也就是被告所說的,他是在發生口角爭執砸東西之後才殺死了被害人,特別是被告還強調過,被害人曾經摔過他的手機,那麼,這個手機先摔碎的話,那麼,被害人再趴臥倒地,被害人衣服的正面也一定會粘有不少的玻璃碎屑。
至於具體的嘛,那就是警方拍攝被害人的照片,其背部應該有許多細碎的小光點,那應該是閃光燈造成的。&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