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清平伯府的牛鬼蛇神(第1/2 頁)
望河上,秦夙擦掉嘴角血跡,仍回船艙。
夜雨驚急,水聲滔滔。
建州城中,又不知有多少人因這一場雨而輾轉難眠。
城北客棧中的一間上房裡,雷光照白了內室,照亮了劉媽媽驚悸中帶著幾分苦澀的臉。
她也是睡不著的。
既與江琬表了忠心,她這時說話也就不遮掩了。
“小娘子啊,不是奴非要勸你大度,實在是……唉!”她嘆一聲,“咱們如今這處境,是當真有難處。此番縱能回京,路上經歷,該怎樣同府裡解釋,老奴還犯愁呢。”
江琬挑眉:“你我死裡逃生,僥倖得救,又艱難回京,有什麼不好解釋的?”
劉媽媽道:“話是如此不錯,可是小娘子的清譽何等緊要。路上這一段,卻只有老奴與小娘子兩個,沒第三旁人跟隨,委實不好說啊。”
江琬想了想來接小原主的配置:管事媽媽劉媽媽一個,粗使婆子兩個,大丫頭兩個,車伕兩名,家丁護衛兩名。
人倒是不少,可惜裡頭沒一個主子。
就這還說小娘子清譽要緊?
江琬覺得他們這個清譽的標準是真的挺迷惑的。
在華夏古代,要說對女性名譽貞潔束縛最嚴重的時代,莫過於明清。
但那是在女戒女則女四書普遍流行,程朱理學大肆發展之後,才漸漸走向一個瘋狂的極端的。
在先秦,在兩漢,甚至在隋唐,都並不如此。
江琬又回想了一番小原主的生平經歷。
雖然小原主囿於農家,生活圈子狹小,不可能對時代大格局有什麼瞭解。
不過以小見大,也可以從她的生活環境一窺今時社會風氣。
江琬發現,小原主所在的鄉村裡,女性也支撐家計,種田織布,出街奔走。過程中,當然也難免陌生男女相見,而一般情況下,大家好像也沒有要特別避諱的意思。
女子可以提出和離,寡婦也可以再嫁。
鄉間少年男女,倘若互相有意,也能大膽追求。再稟明父母,經媒妁之言,便能結今生之好。
若是已經成婚的鄉村婦人,聚在一處,東家長西家短之餘,互說葷話也是有的。
小原主撞見過一兩次,當時可嚇壞了,躲得忙不迭。
當然,未婚的小娘子倘若太不矜持,也是會被說閒話。
此外,重男輕女的現象也同時存在。
不過總的來看,今時的風氣還算是開放的。比之唐時,應該差距不算大。
正所謂上行下效,權貴們若當真將女性貞潔釘成牌坊供上祭壇,下層人士又豈能不學?
所以,劉媽媽口中的“影響清譽、不好說”,這必然不是正常情況。
要麼是清平伯府本身規矩格外大些,要麼就是,他們獨獨只對江琬嚴苛而已!
江琬更傾向於,真相是後者。
不然,江元芷這“京城第一姝”的美名,又怎麼可能傳出?
小娘子安靜藏於家中,深閨獨賞便好,出什麼頭,露什麼名呢?還滿京裙下臣,這是貞靜的小娘子該有的嗎?
所以,這就是雙標。
江琬便輕笑了一聲。
真要照她的脾氣,這破爛伯府,真是誰愛去誰去。什麼貴女千金,她還不當了呢!
善意沒見著,破事兒一大堆。
離了這個身份,天遙地闊的,她還怕養不活自己?
可江琬卻又有必須要回清平伯府的理由。
為小原主報仇是一方面,畢竟報仇在哪裡都能報,不一定非得回伯府。
但還有一點,江琬接收身體時,小原主雖已魂飛冥冥,可江琬在初次梳理小原主記憶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