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熱心市民舉報(第1/2 頁)
昨天,樂懷說,如果樂茗真的不願意嫁人,他會想辦法幫她逃脫這條規則。
這一句話徹底的點醒了封珩。
他查樂懷,查當年那一樁案子。
網上的資訊依舊很少,瞞得嚴嚴實實的。
不過從林方的口中他得知,當年審判的時候,是華國和夏國雙方審判得出的結果。
一樁發生在魔都的國際案件,那理由就只能有一個了。
樂懷不是華國人,而是夏國人。
順著這一點來找,他還找到了當初那個孤兒院裡,唯一一個被異國人士收養的孩子的名字。
娃娃。
無名無姓,資料照片也都沒有。
甚至連收養人都不是樂懷的名字,而是一個唐國人,叫冉振遠。
而這個冉振遠,雖然是唐國的國籍,卻一直生活在夏國。
能讓樂懷委託他做這件事,顯然二人關係匪淺。
更值得玩味的是,冉振遠的身份也委實不一般,在夏國,他是海運大亨,手下有郵輪近千艘,他售出的遊輪不可計數。
所幸,這樣的人,很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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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來遲了。”
法庭的門被推開,一個穿著白色休閒西裝的男人走了進來。
他年過四十,卻保養得極好,看起來不過三十多歲。就像影視劇裡溫文爾雅的大叔。
法官皺起眉毛,卻也知道沒有上邊人的只會,這人是無論如何都進不來的。
冉振遠看了眼坐在陪審團位子上的樂懷,並起食指和中指,在自己太陽穴處一劃,和他打了個招呼。
“懷哥,這次我趕上了。”
他笑著,徑直走到了正中央,看著法官說:“鄙人冉振遠,受夏國國會委託,送來一份文書。”
他說著話,拿出了一份燙金的小冊子。
冊子倒是精緻,不過上邊寫著的字對樂彬來說委實不太美好——
“樂彬此人行事不端,且於夏國境內觸犯眾多法律,已於二十年前被驅逐出境,現考察期已過,經國會討論、總統認可,剝奪其夏國公民資格。”
“你說什麼?!”樂彬拍案而起。
玄風一手枕在腦後,慢悠悠的開口:“根據國際公約,凡有被剝奪公民資格者,其刑罰罪責,將根據其現所在地法律判處。”
他看著樂彬,嘴角緩緩揚起,露出了一個痞子似的笑:“恭喜。”
旁聽席上掌聲雷動。
其實聽到現在,這案子到底是個什麼情況,聽著的人早都明白了——
鐵證如山,由不得樂彬抵賴。
而他所仰仗的,無非就是自己的非華國公民的身份罷了。
眾記者剛還在絞盡腦汁的替樂茗想辦法,卻不想,這從天而降一個大救兵啊!
現在可好,這麼一個無國籍人士,還真的就只能聽著別人如何判處他了。
樂茗強忍著嘴角的笑意——她得注意形象!注意影響!不能笑出聲!!!
真是老天爺都在幫她呀!
“好的,那麼根據華國刑法,我宣佈——”
“等等。”
玄風突然站了起來。
他看向法官,聲音微冷:“我的訴訟書上,還有樂彬的另一條罪責。”
法官一臉懵逼:“嗯?”
這種事兒……不是應該分兩次上訴嗎?!
都說鋒銘律所的律師最嫌麻煩,這……這是你們創始人帶出來的“風格”???
這已經嫌麻煩到兩場官司一起打了嗎?!
玄風看向樂彬,眼底的冷意刺人心肺。
“我方提出上訴,五年前,樂彬因私仇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