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狼群(第1/2 頁)
累了一天的林森,找到了一塊稍顯平整的土地,升起了火堆。
“嗷嗚!”
正在林森在炮製一隻不幸的兔子的時候,突然一陣陣嚎叫聲傳來。
在月色照耀下林森只看到樹林裡黑影攢動,綠色的光點不斷的閃爍。
“狼?”
林森心裡一突,沒想道第一次在外過夜就看到了狼這種生物。
林森上山前也瞭解過情況,棲息於這裡的狼體毛則長而厚,大多數由5-9只組成,一起覓食。善於挖洞而居,也常利用水源附近的小坑、巖洞、石縫、樹洞等,或強佔狐狸、獾、野兔、海狸等的洞穴,加以擴大,在裡面鋪墊些枯樹葉等,便成了自己洞穴。
它們生性兇殘狡猾,機警多疑,四肢強健有力,身體輕捷,奔跑的速度很快,耐力也很強,狩獵的方式有伏擊、跟隨、圍攻、追逐等,能夠以55-70公里的時速追趕獵物。
更令人難受的是他們的耐性非常好,能花上兩個星期,行走200多公里來跟隨獵物。
不過還好它們害怕火光,如果點起火堆或舉起火把,傾刻之間就會跑的無影無蹤。
林森撿起火堆裡的一根柴,站起來開始揮舞。
“不好!”
在火光的照耀下,林森發現狼群竟然已經包圍了他,這群狼體型瘦長,有大而深的肋骨架、傾斜的背、腹部內縮、頸部肌肉有力。四肢長而強健,和有點小的腳掌。
前肢看起來像是壓入胸腔,肘部向內,而腳掌向外,兩個耳朵大約平行地垂直豎立,尾巴下垂於後肢之間,長而尖的吻部,裂齒很大,牙齒非常尖利,眼向上傾斜,位置較鼻樑為高。
並且後面還有一隻明顯更加高大雄壯的狼。這顯然是是頭狼在指揮捕獵,一旦選擇目標,它們就會從不同方向包抄,然後慢慢接近,一旦時機成熟,便突然發起進攻;如果獵物企圖逃跑,它們便會窮追不捨,而且為了儲存體力,他們甚至會分成幾個梯隊,輪流作戰,直到捕獲成功。
“不能退!”
看到這情況林森就知道,這次肯定不能善了,摸出鐵錐,這也是他為自己準備的武器。
果然不過十分鐘,林森就看到狼開始把尾巴豎起來,嘴巴觸地,發出怪異的嚎叫。
“嗷嗚……”
只見周圍的野狼狼群全部衝向了林森。
林森並沒有因為狼群突如其來的襲擊而驚慌失措。
只是狼群從四面八方攻擊,加上夜晚視線受阻,讓林森受到一些影響。
林森後退幾步,站在火堆旁,冷冷的盯著周圍的狼群。
林森能夠看到,在狼群后面,有一頭高大的野狼,體型跟其他狼截然不同,現在正在後面沒有動靜。
林森明白,這是狼群的頭狼,只有解決了頭狼,今天的事情才算結束。
幾頭野狼同時發動進攻,聲勢看起來極為驚人。
“吼。”
林森用力一跺腳,身體向右邊衝去,這一下就打破了狼群同時進攻的意圖。
“死”
林森轉眼間就已經衝到一匹餓狼前面,將手裡的鐵錐用力插入餓狼大張的嘴巴之中。
銅頭鐵尾豆腐腰,要知道狼的腦袋極其堅固,但是嘴巴里面依舊是弱點,鋒利的鐵錐直接刺穿了它的腦袋。
林森一腳踹在狼的胸前,將還在掙扎的狼踹出去,狠狠的摔在另一匹正在衝上來的狼身上。
以他的實力,收拾這些狼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如何能夠保證自己不受傷的情況下幹掉這些餓狼。
林森一個翻轉回到火堆旁,然後一拳打在一隻來不及轉身的餓狼腰上,那恐怖的力量,使得餓狼狠狠的摔在三四米外的地上,不斷的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