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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的跟著他走,雖然心裡還是有些失落,沒來城裡之前,我覺得自己能幹的事情很多。現在一想,我其實真的除了洗衣服做飯帶孩子,別的什麼都不會幹,也幹不了。
他說得對,縣城裡的工人一個月的確才三十二塊錢,她這個算是三分之一的工錢。可她不用吃自己的,住的地方也是對方提供,這樣一個月根本不用花錢,十塊錢都可以攢著。
不像那些工人,他們還要養活一家老小,那點工資根本不夠,到頭來什麼都剩不下。這麼一比較,自己那些牛氣哄哄的人厲害多了,原本不太舒服的心情也漸漸好多了。
那人帶我來到一家酒店,我有些遲疑,難道我的工作是在這裡上班。他似乎看出我的疑惑,出言解釋道,&ldo;實話告訴你,我就是一個跑腿的,東家是大戶人家,要求嚴格。你在這裡洗洗身上,你這身衣服也不行,一會兒我去給你買身衣服,放心吧,這些錢都是東家給。&rdo;
我在村裡,經常聽老人們說起,以前地主家找丫鬟婆子就是這些規矩。心想,我這怎麼跑來給地主當丫鬟來了,這算是怎麼回事呀。卻也理解的點點頭,農村的鄉下一年到頭能洗上一次澡,就算不錯了,有的人家好幾年都不洗澡,人家嫌棄咱,這很正常。
房間裡的一切看起來都很高階,我覺得就像在夢中一樣,有些不敢相信。本以為要努力很久才能享受的生活,突然就真的實現了,儘管只是因為東家嫌棄咱。
洗完澡,換上那人帶來的衣服,是一身大紅色旗裝,上面一個小襖,下面紅色的褲子,袖邊腳底帶著白色的絨毛。腳上是一雙棉質的絨毛皮鞋,看起來很上檔次,外面還有一間灰色的呢子大氅,美極了。
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簡直不敢相信,頭髮被高高盤起,明眸皓齒,這真的是那個醜小鴨的我。同時對那麼東家更敬重了,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家,居然肯花這麼大的本錢,只為一個保姆。
真的只是讓我去當一個洗衣服做飯的保姆嗎,我開始懷疑……
完本感言:
第一次寫,很多漏洞,特別雜亂,不過好歹完結了。
感謝我的責編,我是個純新人,寫這樣一本不成熟的,她還是給我應有的推薦。
所以,感謝!
感謝我的讀者,是不是想笑,哈哈哈,我竟然還有讀者,是的,我有讀者,一路陪伴。
所以,感謝!
我會好好學習,成熟之後我們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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