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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長歌是個玲瓏心竅的人,猜出三年後的祝晴肯定會有變故,於是他找上祝父要求定親,他跟祝晴的婚事便這般定了下來。
果不其然,三年前的祝晴尖酸刻薄,愚蠢囂張,儼然是個被寵壞的廢物,而三年後的祝晴,囂張是依舊囂張,只是她有足夠的底氣、實力、資本。
百里長歌至今還記得祝晴在爺爺家門口面對他的那番姿態,張揚自信,神采飛揚,哪怕被識破也依舊笑眯眯地跟他談交易,著實大膽有趣。他也記得祝晴變小後與自己相處的一點一滴,每一個喜怒的表情如今想來都格外生動。
祝晴,你不能有事,我不准你有事!
祝晴可不知道百里長歌為了找她快急瘋了,她只知道自己再在這小男孩手底下呆著,她要瘋了。
第十八章
18
祝晴被小男孩撿回去後,還跟著小男孩在太陽底下走了好久。
小男孩似乎是準備撿夠一整麻袋的瓶子,徒步吭哧吭哧走著,幾乎把整個影視城都走了個遍,順便掏遍了所有垃圾桶。
祝晴被悶在小男孩的上衣口袋,每每想鑽出頭透口氣,都會被眼尖的小男孩一指頭摁回去,邊摁小男孩還笑眯眯地邊說:&ldo;乖乖要乖,好好呆著,掉出去了我會不小心把你踩扁的。扁了的乖乖就不好玩了。&rdo;
祝晴一聽,冷不丁打了一個激靈,雞皮疙瘩爭先恐後地冒了出來,被這小男孩的語氣給瘮到了。
祝晴到底是個修仙修了兩百多年的老古董,沒怎麼看過小說,接觸過的不正常的人也不多,因此不知道這世上還有種屬性叫病嬌。
一臉笑意地說著令人驚悚的話。
如今祝晴只是個不到十厘米長、可憐無依的拇指姑娘,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祝晴默默忍了,憋足了氣縮回小男孩的上衣口袋。
大概走到黃昏時分,太陽都要落山了,小男孩這才拎著一袋鼓鼓囊囊的戰利品離開。他走的路線巧妙偏僻,恰好錯過了百里長歌派來搜查拾荒人袋子的人馬,安然去了自己常去的廢品回收站,拿到三十幾塊錢後,又轉道去了菜市場撿菜。
菜市場這個時候正好是人多的時候,畢竟是個飯點,很多下了班的人會順路來菜市場買晚上回去要做的菜,一看到穿著破爛還散發著濃鬱臭味的小男孩,紛紛投以厭惡鄙夷的目光,有的人甚至當著小男孩的面捏著鼻子作驅趕狀,嫌惡地罵罵咧咧,言語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祝晴一一聽在耳裡,不悅地皺起眉。她是修道之人,最忌口業,最重因果,銘記名言‐‐勿以惡小而為之。有時候,哪怕只是一句輕微短小的惡言惡語也足以引發難以承受的後果。因此,祝晴不說自己真能做到一句惡語都不說,但也會格外注意,並想方設法彌補。
可是現在,圍繞在小男孩身邊的人,不僅用最惡毒的語言罵他咒他,甚至還動起手推搡他。呆在小男孩口袋裡的祝晴被晃得頭暈眼花,差點吐在小男孩的口袋裡。
小男孩似乎已經見怪不怪習慣了,任由他們罵著推著,甚至還借著他們對他的厭惡嫌棄去碰他們手裡新鮮的菜。
被他這麼一碰,那些自持自己乾淨整潔的人哪還敢要,啪的丟到一邊,然後看著小男孩當著他們的面撿走,氣得頭頂直冒煙。想奪回來,又怕在這麼多人面前丟面子,只能咬牙忍了,憤憤不平地扭頭離開。
不過,有人為了面子走,也有人為了面子過來找茬。啪嘰一聲,一隻又短又粗的大粗腿伸了過來,踩在被丟在地上的新鮮芹菜上。小男孩正伸手過去撿,差一點就被踩到,還好他縮得快。
伸腿過來的是個特別胖的老女人,層層肥肉堆疊在臉上,看不大清她的年齡,但大概能猜出應該是在四十來歲。她身上的肉特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