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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為今後若干年內逐步向共產主義過渡準備條件&rdo;。
2很明顯,在赫魯雪夫關於社會主義國家大致同時進入共產主義理論的影響下,捷共領導人仍受到超越階段的思想束縛。
關於經濟管理體制問題,捷共12大針對1948年的改革,特別強調要加強黨中央和政府對經濟的領導和管理,強調計劃的作用。認為中央不僅要決定計劃的制定,而且要直接領導計劃的執行。在生產、科技、價格、財政等部門,都必須如此。在農業中,也應以國家計劃作為管理的主要手段。諾沃提尼強調說:&ldo;國家計劃就是黨的第二綱領&rdo;
3。這就是說,國家計劃不僅是法律,而且成了黨綱。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加強中央機關和政府各個部在執行國家計劃方面的職責,在各級管理機構中加強中央的領導和紀律。
捷共12大不再強調改革經濟管理體制、注意價值規律和商品貨幣關係等經濟槓桿了。
這樣就否定了1948年的經濟改革,使捷經濟重新回到
1《諾沃提尼言論集3,1962~1964》,捷文版,第20頁。
2《諾沃提尼言論集3,1962~1964》,捷文版,第14頁。
3《諾沃提尼言論集2,1948~1962》,捷文版,第671頁。
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303
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的軌道。
第二節 捷共13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嘗試
1966年4月31日至6月4日,捷共召開了第13次代表大會,肯定了捷共12大提出的國家長期發展目標;同時指出,捷克斯洛伐克尚處於社會主義社會全面發展的開始階段,而這一階段比預料的要長一些。大會召開前,捷共在黨員和群眾中就大會的議題開展廣泛的討論。不少人對捷共黨內和經濟生活中的缺點和錯誤提出了批評,主張從政策和人事上予以解決。
13大在黨員和群眾討論的基礎上,對經濟形勢進行了分析,認為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制定未從捷現實可能性出發,規定了過高的發展速度,以致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國民經濟有計劃的發展受到破壞,生產和消費關係比例失調,對農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意義認識不足,國民經濟發展缺乏必要的後備,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結果導致&ldo;&rdo;
計劃的失敗和經濟發展的停滯。大會決定繼續發展生產力,改革經濟結構,以促進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的發展。會議透過了第四個五年計劃(196~1970)的控制指標:國民收入增長24%,工業增長30~32%,農業增長20%,個人消費增長21%;斯洛伐克工業增長超過全國的平均速度,其中化學工業增長86%,機械工業增長64%,消費工業增長30%。
人們認為,同第三個五年計劃相比,以上指標比較現實一些。
大會十分注意將捷經濟納入經互會的分工範圍,特別強調同
403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
蘇聯的合作,認為這是捷經濟發展和技術水平提高的前提條件。由於諾沃提尼等主要領導人唯意志論和主觀主義的錯誤並未克服,加上國內政治鬥爭日趨尖銳,13大決議未能進一步具體化,決議精神未得到認真貫徹,在許多方面還從決議的精神後退。
1948年的經濟改革雖然被中止,但改革思潮仍在發展。
不少人在探索捷經濟的出路,捷共中央有部分人也逐步傾向於進行改革。以著名經濟學家希克為代表的一些人率先提出了市場機制的原則,得到了一些領導人的支援。
1963年,成立了以希克為主席的捷全國經濟改革委員會,經過比較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