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可是講規矩的人!(第1/5 頁)
匪首本名高橋有雄,兩年前,是山口組的小頭目,因為替人頂罪,被關了8年。
出來之後,他的未婚妻和別人跑了路,重新加入幫派的高橋,已經和幫派脫節了,他的理念和新老大格格不入。
因為不服從規矩,高橋選擇從幫派退出,“混”了十幾年的他開始嘗試迴歸社會。
但他卻悲哀地發現,“轉身”如此艱難。
前半生揮刀,後半生切菜,是許多東瀛幫派成員的人生寫照。
高橋有雄本打算去一傢俬企工作,他經一朋友介紹,成功地與一家運輸公司的總裁取得聯絡。
然而正當他憧憬新生活的時候,運輸公司一名警察出身的董事極力阻撓,攪黃了高橋有雄的改行計劃。
打工不成,高橋有雄不得不選擇自己創業。
然而,創業本就不易,對高橋有雄來說更是如此。
《東瀛排除條例》規定,幫派成員在退出幫派之後的五年內都不享有社會權利,禁止以自己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或租賃房產。
曾經的幫派身份,成了高橋有雄無法擺脫的汙點。
他只能拜託熟人幫忙租下店鋪,而店鋪所有的採購都只能使用現金,他也無法為自己的餐館購買消防保險。
好不容易,高橋有雄的麵館於去年開張,售賣他老家的一種特色烏冬麵。
但令高橋有雄沒有想到的是,在麵館剛開張沒多久,警方几次三番上門查詢。
而很多食客也明白他是幫派人員的身份,為了不惹上麻煩,客人越來越少。
這麼搞起來,店裡有個毛線生意。
連續虧損三個月之後,高橋徹底怒了,他把自己生活一團糟的所有原因,都歸結於那個董事。
於是,他聯絡之前幾個退出幫派的手下,直接綁架了那個董事。
他肆意的凌辱董事,狠狠的折磨他,發洩著自己的不滿,並向其家屬索要贖金。
事後,運輸公司的董事嫌棄丟人,竟然沒有報警。
高橋等人拿到了贖金後,大半用於改善生活,剩餘小部分捐給了孤兒院。
綁票來錢這麼快,所有人都從這次綁架感受到了意外的快意。
嚐到了甜頭後,他就踏上了綁架有錢人的道路,“劫富濟貧”成為他們凝聚團隊的幌子。
因為他們習慣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且作案手法巧妙,兩年時間,沒人見過他們的真面目,一夥人得以逍遙法外。
這次,高橋突然萌生一個瘋狂的想法,他要光明正大的上門要錢!
如果能成功全身而退,自己將成為傳奇。
大丈夫生不能流芳百世,死也要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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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道俊被綁架後2小時。
在電話那頭,聽說綁匪要親自上門取錢,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氣。
如此膽大妄為的綁匪,眾人還是第一次遇見。
見樸正昌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陳亨俊鎮定的接過話茬:“非常歡迎,請問什麼時間到?”
“你是誰?”
“我是道俊的哥哥陳亨俊,他的事我可以做主,我們隨時恭候。”
“我會再聯絡你!”
高橋結束通話了電話,但過了十秒後,又馬上把電話打回去。
樸正昌很快接通:“喂,還有什麼事?”
“千萬不要做什麼傻事,別害了你家少爺!”
說完這些,高橋把手機卡拆下來,順手扔去了窗外。
陳道俊抬起頭看向他,這傢伙是在試探樸正昌他們有沒有報警,好狡詐的傢伙!
幸好他在電話裡沒有提到金日泰,不然對方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