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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恩嘴唇緊抿,復又從後車廂裡翻出一把長約五英寸的銀刀來。他單手握著銀刀,刀刃抵在自己的小臂上,只輕輕一下,鋒利的刀刃就刺破了迪恩小臂的面板。
滾燙的鮮血順著刀刃淌落,但這並沒有完。由車燈亮光構建出來的昏暗光線中,迪恩榛綠色的眼睛閃爍著寒光與冷意。他穩穩地握著刀,以鋒利的刀尖為筆,開始在自己的小臂面板上勾畫。
不多時,一個血淋淋的咒文圖案勾勒完成。
迪恩審視著看著自己剛劃出來的圖案,收刀入鞘,然後一把抓住了皮開肉綻的傷口處。就像是感覺不到肌肉的抽搐以及不斷傳遞到大腦的疼痛感,迪恩神情緊繃,嘴唇翕合,快速念動著咒語。
如果有獵魔人像是他一樣,時不時就被某個燈靈扯進美好幻境裡差點被吸乾,或是被某個天使扔到過去或是未來的時間裡被迫承受那些無能為力的命運,為了甄別自己的存在以及周圍是否虛幻,他這麼一個不愛背誦冗長複雜咒語的人也會咬牙切齒,死死將這麼一段咒語銘刻在心。
這完全就是血與淚的教訓。
迪恩咬牙切齒地將那一段冗長晦澀的咒語背完後,他慢慢地睜開了眼睛,依舊是junipero serra高速公路上,依舊是他心愛的chevrolet ipala旁邊,腦海里殘留著的過去記憶依舊在提醒他——
現在是2005年10月31日,父親在獨自獵魔的時候失蹤了,只給他留下一條語焉不詳的語音資訊。而迪恩,在最初的慌亂與不安沉澱下來後,他決定循著父親留下的資訊前往加州的傑里科城。
多麼巧合,此時薩姆所在的史丹福大學正在他前往加州聖荷西區傑里科城的必經之路上,而史丹福大學距離聖荷西區才二十多英里,開車也就才半個小時的時間。
是了,薩姆,他的兄弟,同樣流淌著溫徹斯特鮮血的前獵魔人。當他們的父親可能遭遇到危險,誰能夠與迪恩一同去尋找他,繼續溫徹斯特家族未竟的事業呢?
薩姆,當然是薩姆,只能是薩姆。
所以,迪恩在半夜趕到帕羅奧多市後,即使他一次也沒有進到過薩姆在外租住的房子,在外上大學的薩姆也不曾主動聯絡過他,但他還是熟門熟路地摸進了他的房子裡,嚇了他小弟弟一大跳。
雖然不想承認,但迪恩還是意識到,薩姆離他越來越遠了。
他的薩米,不再是那個跟著他們一起顛沛流離,會為了不斷轉校而賭氣鬱悶的小男孩了,在四年前毅然離開家,來到斯坦福這座美國有名的學府學習生活後,他身上獵魔人的影子越來越淡,儼然與他們成了兩個世界的人。
就像是兩年薩姆二十歲生日的時候,迪恩悄悄來斯坦福,然後發現曾經那個在人群裡安靜得近乎不存在的小男孩已經成了大學裡的風雲人物。即使他沒有刻意追求這些,但周圍人喜愛敬佩的目光將他推到了那個位置上。
他就知道,薩米就是這麼優秀。
很多時候,迪恩的厚臉皮都能夠讓他自如進出任何場合,無論是高檔酒會還是喧鬧酒吧,他都能夠無視別人初始的排斥,自如地微笑,然後虜獲姑娘們的芳心。
至於男人們,誰管他們心情如何。
但那一次,迪恩低頭嗅了嗅袖口處仍然帶著的屬於槍火硝煙的氣味——這不能怪他,他可是剛解決了那隻怪物就連夜開車趕到了這裡——好吧,不那麼適合薩姆的生日宴會。正巧父親給他打了電話,通知了接下來獵魔的地點,迪恩幾乎是如釋重負一般地離開了那裡。
他不能讓父親知道自己過來看薩姆,他們兩人之間的戰爭如火如荼,整整兩年裡,父親從不提起薩姆,而薩姆也不曾給他們打過一次電話。雖然他希望他們一家人能夠在一起,但撞槍口這樣的事情,即使自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