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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國防軍損失與戰俘事務處一分為二,成為兩個處,即&ldo;國防軍損失事務處&rdo;(轄一個&ldo;國防軍問詢處&rdo;和一個&ldo;特別行動連&rdo;)和&ldo;戰俘事務處&rdo;。此外,還新設了&ldo;戰俘事務監察長&rdo;。到1943年,&ldo;戰俘事務處&rdo;被撤銷,新設了&ldo;戰俘勤務主任&rdo;,他主管新設的&ldo;戰俘總務處&rdo;和&ldo;戰俘事務組織處&rdo;的工作。
1944年,國防軍總務局進行了整編。該局整編後的組織機構和隸屬關係如下:
1、國防軍總務局局長,下轄:國防軍總務局副局長(主管國防軍總務局駐義大利參謀部的工作);福利與供給司,該司由國防軍統帥部福利與供給部門監察長領導,下轄國防軍福利與供給處、國防軍專科教學研究處和國防軍統帥部殖民問題全權代表,戰俘事務監察長;戰俘事務主任(轄戰俘總務處和戰俘事務組織處),總務處;國防軍損失事務處(轄國防軍問詢處和特別行動連);科學研究處;國防軍管理司(轄第一、二、三處和&ldo;國防軍特命監察官&rdo; [ 註:該監察官主管向德國的盟國交貨事務。 ] )。
2、國防軍民族社會主義指揮參謀部參謀長(通常由國防軍總務局局長兼任),下轄:國防軍統帥部參謀長特命軍官(負責同納粹黨辦公廳保持聯絡);駐衝鋒隊參謀長身邊的國防軍代表;駐納粹汽車隊的聯絡軍官;駐德意志帝國青年隊司令身邊的國防軍代表(轄一個特遣組);國防軍民族社會主義指揮參謀部所屬第一、二、三處;國防軍民族社會主義指揮參謀部所屬第四處(&ldo;國內處&rdo;),此前(也是1944年)該處曾稱為&ldo;國內司&rdo;(轄兩個處);國防軍民族社會主義指揮參謀部教研室;國防軍統帥部民族社會主義指揮官。
3、國防後備局(此前編在陸軍總務局,主管全軍的有關事務),下轄兩個司共五個處,即&ldo;計劃司&rdo;轄第一和第二處,&ldo;國防後備司&rdo;轄第三、第四和第五處。
(五)國防經濟局(1939年11月20日以前稱&ldo;國防經濟參謀部&rdo;,自1939年11月20日起改名為&ldo;國防經濟局&rdo;,1941年又改名為&ldo;國防經濟與軍備局&rdo;)
國防經濟局局長直屬統帥部參謀長領導。他的任務是:統一處理國防軍內部的所有國防經濟問題;擬訂希特勒下發各軍種的有關國防經濟問題的各項指令;代表國防軍和軍備工業界向地方工業部門提出國防經濟方面的供貨要求;根據需要和最高領導的指示,就國防軍的原料等物資的分配問題向統帥部參謀長提出建議,為希特勒定下決心作好準備;按統一的標準,管理有關各軍種的合同和價格方面的事務。國防經濟局的任務是:編制和實施國防軍的生產計劃;給各軍種分配武器裝備;與國防軍指揮局和各軍種合作處理軍備均衡問題;統一處理軍備工業問題(包括軍備工業所需的人員、物資和運輸工具問題);將有關工廠配屬給各軍種;主管戰區的國防經濟事務;判斷本國、盟國和其他國家的國防經濟形勢;擬訂關於實施經濟戰的指令。
1943年以前,國防經濟局先後設有下述單位:國防經濟培訓工作教研室(只存在於193?年),國防經濟處;軍備經濟處;原料處;合同與價格檢查事務處;國防經濟局參謀長。
1、國防經濟局參謀長
他是國防經濟局參謀部的頭頭,是該局局長的首席顧問和常任代表。他的任務是:向局長及時報告所有重要公事;在局長作出決定之前,向局長提出自己的意見;統一安排全